“你别咬嘴唇,会出血的。”刘亚琛把双手的手指头在衣服上蹭了蹭,悄悄地稔一稔我的嘴唇,温热的触感。他的手背上,是寒天冻出来的陈迹,一块红一块白。
朝着天空胡乱发展的树枝上,盖着一层厚厚的雪,边沿部分的雪掉落了,一层一层地盖上来,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手,不知倦怠的悄悄的打磨着这树枝上的雪,边沿的雪早已被磨成了颀长条的冰块,姣好的弧度,圆润的形状。
“你没事吧?”刘亚琛伸脱手,将我一把拉起,就着他手上的拉劲,我终究站好了。
第五章玄色胡蝶
沈万财不给阿蝶买,我要想体例阿蝶买一副。她活着的时候糟了多少罪,死了不能还遭罪。
“待会儿就晓得了。”刘亚琛一边走一边寻觅着健壮点的棍子。
真是奇特呢,阿蝶那么瘦,身上都没甚么肉,她的手明显清癯,但是为甚么摸上她的手的时候没有觉到手上没肉呢?
“你笑甚么?”刘亚琛搔着脏兮兮的头发问道,阿谁时候他还没学会抽烟,没学会喝酒,身上还没有刺青,不晓得大脏辫,没有头顶小黄毛,没有亮闪闪的耳钉,没有凌晨在沉寂的街头驰骋的江铃摩托,也不懂大麻和静脉注射。他只是荒山深野里的穷小子。
“好,你晓得如何走吗?”刘亚琛问我。
那双手温热,节骨清楚,掌心带着薄薄的茧子,不像阿蝶的手,香香的,软软的,像没有骨头一样。
刘亚琛一边走一边留意着地上的树枝,扒拉出树枝,抖一抖上面覆盖的雪,手心握紧不知甚么时候被人砍下来扔在地上的树枝,用力的甩一甩,氛围里有被树枝划破的气流声。
就在我们担忧不已的时候,俄然闻声了一声猖獗的狗叫声,重点是这个声音近在天涯!
一听到这叫声,我跟刘亚琛刹时僵住了,我更是惊骇得牙齿颤抖,收回咯咯的声音。
六月的氛围里带着喧浮,剥落的墙皮露着狰狞的灰褐色的水泥面,长年不通风的狭小的屋子里潮湿而沉闷,昏黄的白炽灯,只能照亮一方一寸之地。
胡乱蛮横发展的树枝缝里的天空,是一块块浑浊浑沌的灰色铅块,肆意的豆割,沉默而凌厉。但那从灰色铅块里纷涌而出的雪,像是一个个方才试飞的蛾子,丑恶,乱哄哄。
很多年后回想起来蠢蠢的,最敬爱的阿谁第一次带我逃离虎口的少年。
阿蝶身上那只胡蝶是展翅翱翔的模样。
“这个有甚么用?”我放心安抚本身,拿着吧,必定会有效的。
这是一只悄悄栖息在夏季里的胡蝶。
树枝冰冷光滑,我差点扔了。
在歇息的时候,刘亚琛问我:“你有想去的处所吗?”
看着这一幕,我忍不住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