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厨们倒也乐意,一来做厨师的都喜猎奇怪东西,想要尝尝技术,二来还能尝尝,三来还能赢利。
这也是没体例的事情,家里没个能挑大梁的男人,这赢利的事情就得低调点,这点知识,小高僧和林志兄弟二人都是有的。
之前不管是林志,还是林瑞都跟其父林家和卖过野味,一只肥头大耳的兔子最多也就卖个四十文,而柴火还常常搭出来。
和林志约好了见面的地点,又从大婶给的五十文中,分了二文给他,让他返来的时候,买两个包子填填肚子。
小高僧非常热忱说道:“大婶,你一小我拿这么多东西,不如让我哥帮您送归去。”
给林志使了一个眼色,但愿他明白她话中的认识,小高僧以两世的经历,瞧出来这买柴的大婶家道不错,心眼也不错,林志如果勤奋点混个脸熟,添些好感,天然是功德情。
林志和林瑞一脸佩服的看着小高僧,感觉她现在也太无能了,也不过说了一通闲话,就多卖出这么多钱。
她记得宿世的徒弟说过,民气难测,害人之心不成有,但防人之心不成无,她多点心眼不算好事。
手撕风兔?
小二倒也没有嫌弃她添乱,而是主动帮手放柴火,也就天然看到她背篓底面的野味了。
林瑞想去镇上最大最好的酒楼,小高僧却点头:“先别去,我们先看看再说。”
第二天一大早上,小高僧和林志、林瑞三兄妹就比村里人早上两个时候去了镇上,兄妹三人每人背着个背篓,看上去像是装着柴火上镇上卖,实际上倒是将野味藏在柴火上面。
嗯,这里的人别的倒也好,就这性别上面很草率,竟然都是男女不分!
买柴的大婶本来另有些踌躇,听了小高僧一番话后,倒是利落的掏钱,给了四十五个铜板,再加上三捆柴火卖的五个铜板,整整五十文。
“小女人,你背篓的野味卖不卖?”掌柜的倒是个利落人,也没拐弯抹角,直奔主题。
目送林志的身影消逝在街道的拐角,还剩下两捆柴火,小高僧也不卖了,和林瑞背着背篓开端去酒楼林立的那条街。
林志不肯要,家里连细粮都吃不起了,他那里舍得吃包子,可得道小高僧的美意岂能容别人等闲回绝的,直接塞进他的口袋:“你忘了娘说的话啊,娘说了,这兔子是你磕破腿才捉到的,本该给你吃点肉补补,这不是家里实在没体例了,以是卖了钱以后,让你买两个包子吃吃,也算是补了身子吧!”
布衣百姓没几个心狠的,有家道不错,想着买点柴火的同时,买点肉归去改良炊事的,既吃了肉,也算是帮了这三个不幸的孩子,以是一名买柴火的大婶同时也问了问野兔。
掌柜的愣住了,如何这小女人说的,他一句都听不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