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盗墓贼致富秘史:六大墓客盗皇陵_第90章:发现刑具(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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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窝瓜则发明了夹棍,这类刑具也叫夹棒、脚棍、擅木靴等,是一种用木棍和绳索构成的夹压脚腕儿的刑具。

偶然候,高洋兴之所至,醉酒后亲身行刑,乃至把五种常备的酷毒刑具同时利用―还美其名曰“五毒俱全。

普通笼的内围,有锋利铁刺儿环抱,被笼的人光着屁股,涓滴不敢扭曲转动。

行刑时受刑者哀嚎连连,血肉腐败,委宛求死不得。

笼之高矮还可调度,高大的犯人,笼长;矮小的犯人,笼子就调短。

肉头则发明了竹签,近似于我们明天常用的牙签,就是如许一种很不起眼的小物件儿,也曾被高洋“物尽其用”!常常将竹签削尖,钉动部下或犯人指甲内,受刑者是以疼得死去活来。

站笼实在让受刑之辈拱手称臣。笼顶之孔紧束颈项,头发也被束牢,双手“牢固”于笼柱,双足亦“牢固”于笼底。

利用这类刑具,常常使受刑者腿部严峻受伤,乃至夹碎腕骨,形成毕生残废。

偶然高洋将石屑放于夹棍以内,未曾收紧,受刑者已经痛磨难当,并美其名曰“美膝裤”。利用这类体例,常常逼得受刑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然后,墓爷又在一只坛子里发明了一只站笼,因令犯人头套重枷而直立在内,故起此名,又称“立枷”。

或在犯人脚下垫上东西,让犯人脑袋卡在站笼口上站好,再把脚下东西抽走,令人脑袋悬空卡在笼子口,渐渐灭亡。

试想两根三尺多长的夹棍,在离地五寸处贯穿铁条,每根中间各有帮拶三副。

刑讯的时候,把棍直竖起来,然后把犯人的脚放在中间,束紧棍上的三道绳索,再用一根铁棍贴紧脚的左面,使它不能挪动。

其笼顶有口,套于犯人脖子上,使其日夜站立,乃至最后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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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再用一根长六七尺,宽四寸的大杠,从脚的右面猛力敲足胫。敲不上二三百下,不但皮破血流,骨头也早已碎了。

由此高洋培植同类,可谓“聪明奇高,招术极损“。

第90章:发明刑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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