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朴子外篇_第7章 良规卷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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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废之君,一定悉非也。或辅翼少主,作威作福,罪大恶积,虑於为後患;及尚持势,因此易之,以延近局之祸。规定策之功,计在自利,一定为国也。取威既重,杀生决口。见废之主,神器去矣,下贱之罪,莫不归焉。虽知其然,孰敢形言无东牟朱虚乃至其计,无南史董狐以证其罪,将来本日,谁又理之独见者乃能追觉桀纣之恶不如果其恶,汤武之事不如果其美也。

或谏余以此言为伤贤人,必见讥贬。余答曰:“舜禹历试表里,然後受终文祖。虽有好伤,贤人者岂能伤哉!古人严延年廷奏霍光为不道,於时高低寂然,无以折也。况吾为世之诫,无所批评,何虑乎常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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