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铃铃。”门铃声。
“小林,能来首爷们点的音乐吗?汪峰如何?”李平地不喜婉转浅慢的曲子,但小林仿佛不喜汪峰的歌,因为李平地多次发起他都没有改曲。
赵归一想开口回应,却不知要说甚么,最后憋得满脸通红。
“我想找李大哥。”少年怯怯地说,“李平地大哥。”
他开门。是个肥胖的少年。
“哈?!”李平地被这孩子逗笑了。其别人也暴露浅笑,心想:“到底还是一个孩子啊。”
“很好,你是基督徒。主会保佑你的。”
“不美意义,小店暂不停业。”侍应恭敬道。作为一个优良的侍应,任何时候都不会对客人失礼。
赵归一感觉李平地非常高大起来,满身金光灿灿,像圣贤普通。他信赖地点点头。
世人很多时候不懂一个事理,觉得刚最刚,柔最柔。实则相反。越是柔的东西越刚,越是刚的东西越柔。音乐之道恰是如此。越是婉转得意的纯音乐越狠恶,婉约深处是凄厉,婉转深处是暴躁。
“嘭!”
“王楚?”李平地回身一看,不是王楚,来者他底子不熟谙。
李平地蹲在青年的面前,用枪管敲着他的眉心,转头对赵归一说:“对不起啊,我的小粉丝。初度见面让你吃惊了。”
就在电光火石之间,李平地眼露凶光,只见他身转形移,右手抓住青年拿枪的手腕,左手反过来扣住他的咽喉,而右手的枪随之来到太阳穴。
“不不,这类事让我来做。”李平地回绝道,“我的手已经变脏了。”
擒贼先擒王。老迈被节制,他们便成了乌合之众,底子成不了气候。最后他们都被捆绑起来,堆在舞池中心。
突如其来的窜改,全场震惊。不知赵归一使了甚么神通,仅仅取其数根毛发,就撬开了他的口。
“我说是谁呢,本来是制造业财主朱先生的喽啰。”李平地嘲笑道,“TheBlood的人的确没法无天,但我不是TheBlood的人。我是遵纪守法的好人。”
赵归一不睬会他们的反应。他走到另一名老迈面前,因为那位青年已经被活活烧死了。他扯下这个老迈的头发,又走到桌子旁,用一张餐巾把头发包起来。然后他咬破本身的食指,挤出一滴鲜血。接着他双眼紧闭,嘴里念念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