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望去,山坡上横七竖八地散落着三四十具尸身,有的头颅滚在一旁,沾满了血污和泥尘,这是一个活生生的屠宰场,惨烈的景象看得李昂心头闷闷的,汗毛直竖。
他走遍了全部山坡,也没找到一个活口,每个死者身上都是血淋淋的,很多人都是被斩断了头颅。
“喏!”
那些穿戴少数民族打扮的大汉很快撤走了,马蹄声由近而远,垂垂消逝。
看着身首异处的方同良死不瞑目,李昂蹲下身去,渐渐把他的眼睛抚闭上,成果他一缩手,方同良的双眼又展开了,“啊!”李昂吓得跌坐在地上,“你别瞪着我,别瞪着我,好好好,我欠你一命,帮你报仇就是……”李昂再次伸出颤抖的手去抚,此次方同良终究没再睁眼。
“成都人?,某看你清楚是吐蕃特工。”那大胡子目中凶光一闪,沉喝道:“来人,推下去斩了!”
李昂被震得头皮发紧发麻,四周有多名军士把他团团围住,一支支冰冷的箭头指着。
那大胡子早已把金刀藏起来,他固然没有再对峙杀李昂,看来是筹办私藏金刀和扳指了。
那大胡子恋恋不舍地打量了好久,才望向被绑得跟粽子似的李昂,神采顿时变得凌厉非常,他一把扯开他嘴里的破布,冷冷地喝道:“你姓甚名谁?何方人氏?”
“不是!将军您曲解了,我一个受伤的人如何能够杀得了这么多人?他们是被一群穿戴少数民族打扮的人杀死的,我亲眼所见,他们还想杀我,幸亏我跑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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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四年,仲春月朔,支野戎城俞校尉三十缗过关钱。”
他们为甚么了毁尸灭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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呯!
此时一个兵士打马而来,向那满脸大胡子的军士禀报:“吴队正,都检察过了,没有活口,全都是死于箭矢和马刀之下。”
四野里寂寂无人,只要几匹受伤未死的马还在有一声没有声地低嘶着,商队的其他马匹和东西都不见了,想必是被那群杀人者牵走了。
金刀除了柄和鞘是纯金打造的外,还镶嵌着一颗颗红蓝宝石,可谓是代价连城。出鞘以后,刀身寒光活动,寒气逼人。
考虑到他们是边军,不是杵作,也不是收尸人,当场把尸身埋葬能够了解,可为他们舍近求远,把尸身搬到不起眼的山沟里埋掉呢?这如何看如何象是在毁尸灭迹。
李昂的速率已经非普通人可比,但因为离山上的树林已有近两百米远,逃到一半那支马队已经快达到,滚滚的黄尘飞扬着,速率惊人,李昂有些绝望,大呼道:“小叮当,快跑!别管我,你快跑!快跑!.........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