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边剑通体是红色的,剑身上挂着羊角一样的东西,上面有着淡蓝色的奇特标记,许先一把抓起,就是一愣。
温良率先走了畴昔,大门以后是一处庞大的广场,当然一样已经破败,有的处所另有着年久干枯的深褐色血迹,广场当中,一些风干的尸身横七竖八,他们身上穿戴的衣服很奇特,花花绿绿的,看起来很帅,但是材质却非常的烂。
许先嘟囔着,冲着门外叫唤,“在这里!”
李含莎羞红着脸,指着房间内的衣架,“那件衣服很合适你。”
温良将身上的电路板另有医疗品都放下,将大锤丢在一边,脱下一身的褴褛去换那件看起来很威武的洋装。
“先看看吧。”
许先目光爆睁,没等行尸冲过来就猛一梭子爆了它的头,固然晓得行尸没有聪明,但是它这么胡乱挥动,谁晓得会不会扣动扳机。
一只行尸干嚎着从地上爬起,它的装束有些奇特,头上戴着一个无缺的防毒面具,内里是一件玄色大衣,内里穿戴皮衣皮裤,最要紧的是,手中另有一把偷袭枪!
几人都笑了笑,持续朝前走去,许先盯着倒在地上的行尸,摸着下巴,俄然面前一亮……
不晓得是哪一间的衣物室,许先选出一件玄色的西装,放在温良身上比划着,温良太高了,许先很难给他选到衣服,好不轻易有一件,如何能放弃。
……
秦铮环顾了一下四周,抬脚就走,李含莎愣了愣,追了上去。
“本来这里另有同道啊……”
内里,响起了短促的脚步声。
“我感觉……”
“必定是秦铮他们来了,这么快……以秦铮阿谁脾气,估计是对这些外物没甚么兴趣吧,这可不可,就算是基因兵士,我也要做帅气的基因兵士,凭甚么那群大头兵就能穿好衣服。”
此时的许先,换掉了他那一身沾血的破衣,将刚才那只行尸的装束给穿上了,许先嘻嘻笑着亮了亮脚下的皮靴,一撩大衣,道:“我看这衣服材质不错,比我们的一身褴褛要好很多,不如换一身设备,温良,我这模样帅不帅。”
他敲了敲剑身,用力一掰,剑身就断成了两截。
秦铮他们来到了一处大广场,固然陈旧,但是模糊能看到曾经的繁华,广场的大门表面前还掉着几行看不懂锈迹斑斑的铁笔墨。
脚步站定,声音很划一,有点……不像是二人的脚步声。
“走,咱扒设备去!”许先豪气的一挥手。
“枪!”
“嗷呜啊!”
“等等我。”
固然一点点搜刮,四周的大楼一点点被清洁净,但是也没甚么能够足道的收成,他们开端往里深切。
“踏踏踏……”
不能操纵到的东西,在这个世道的确就是废。
“大良你把东西拿出来,放在身上不嫌硬啊,来尝尝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