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当白心染在院里躲着洗完澡进屋后,男人躺在木板上再看她时,俄然冷冷的问道:“不是说没水么?你何来的水沐浴?”
“为何没鱼没肉?”
男人终究没有再多说一句了,连续喝了三大碗。
见状,白心染没好气的回道:“我吃旺财是为了超度它,你是杀它的凶手,如果你吃了不是罪孽更重?何况她是我养的狗,我吃了它,也表示我对它深深的不舍,今后今后天涯天涯我都与它永不分离。”叹了口气,看着被本身挑出来的骨头,哀伤的感慨道,“我不幸的旺财,生前没吃过一顿肉、没啃过一根骨头,眼看着我现在能吃上一顿肉了,它却没有福分享用......哎!”
中午,白心染做的红薯羹。就是把红薯煮熟后将其搅烂,然后掺水一起再煮,把水烧开,搅一搅就盛到碗里。煮出来的红薯羹就跟芝麻糊一样,不过倒是红黄红黄的色彩,比早上的‘鱼香肉丝’更有看相。
不是她自个瞎想,而是她对老天爷已经无语很多次了。
出于对老天爷的不信赖,白心染能做的就只要一件事――用力的挖红薯。
懒得理他,白心染到堂屋打地铺。
说完,她作势要走。
闻言,男人面色比猪肝还丢脸,就跟吃了苍蝇似地,那喉结不断的爬动。
白心染见他一向盯着看,惊骇他扑过来抢,从速起家去了内里,端着碗坐到堂屋的门槛上,嚼着碗里香溢四射的狗肉,津津有味。
下一顿还不晓得在那里呢......
男人,若细心的看去,定能发明他方才打了一个寒噤。视野更是盯着粗碗里的东西不放,并坐起家,拿筷子搅了搅碗里的东西。
见男人已醒,她甚么话都没说,直接将左手的粗碗放在男人身侧,然后将一双竹筷搁在碗上。
“放心吧,没毒的。我要下毒的话也不会救你,直接一锄头把你砸了,然后挖个坑埋了就好,何必把你往屋里搬?我家没啥吃的,就这点米粉了,你姑息吃吧。”将肉片咽了下去,她又接着道,“怕你吃不下去,我还特地给这菜取了一个名字,叫‘鱼香肉丝’。如何样,听到这名字是不是很有胃口?”
碗里的东西有红有绿,另有红色的块状物,那浓稠的汤汁几近不能称为汤汁,连浆糊都比不上。
因为狗肉吃多了下午嗓子发痒,早晨的红薯羹里她特地将红薯叶切碎煮在了羹里。美其名曰下火。
他的伤是在大腿上,她已经帮他缝合、包扎好了,手没题目,以是用饭必定不需求她喂。
不是她美意要去救这个男人,而是她感觉留下这个男人对本身无益。
“你吃的是何物?”
男人脸有些黑。“......?!”昨晚他但是瞧见她为了那只狗哭得死去活来的,如何还吃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