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笙_第三百六十八章 初抵南崇(二合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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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吴氏一族在南崇朝野有着多大的影响。

约莫恰是因为这个,他同吴皇后没有甚么话说。一颗心全都扑在了贵妃陈氏身上。

要不那么多妙手都昂首帖耳,诚恳听话,那是生生打服了的。

他们此番刚巧赶上陆鸿大的儿子,固然这小子看上去非常世故,还真不像是明知出身,揣着明白装胡涂。

……这他妈逗爷玩的吧。(未 完待续 ~^~)

此次他到是没扯谎话。

这一次去陈大人家,也算是熟客。

当着这么多外人,王十三想同文笙说点甚么也不便利,加上文笙精力不济,以是王十三路上体贴最多的就是渴不渴,饿不饿,冷不冷。

由“玉盘云水”走要比飞云江上坐船慢,一行人足足走了一天半,才出了深山,此时他们所处的位置已经是飞云江的南岸,南崇境内了。

兄弟二人技艺高强,有万夫不当之勇。

这会儿前头抬肩舆的阙良正在同他们说南崇朝廷的那些事,说小天子梁禧。

王十三怔了怔,大咧咧地伸手:“好,那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看看是个甚么宝贝。”

不过文笙这些天服用了大量的拜月果浆,到现在小命还掐在人家手里,他也承诺要帮对方做件事情,只好先探探几人的话风,实在不可,就虚应对付一下。

但若早个三四十年,陆氏双雄那但是申明赫赫,是飞云江上的霸主,差未几将南崇武林排得上号的妙手尽皆收罗到帐下,那是连朝廷高官提起来都发憷的匪首。

文笙冷静听着,将他们提到的南崇诸多官员、相互间的家数干系都记在内心,这些事情,想也晓得王十三不如何善于,与其叫他受折磨,不如本身来。

陆二爷活活被这类床弩钉成了刺猬。

文笙坐在轿上,直起家子,摆布四顾,深觉这一趟南崇来得太值了。

“也不是全无线索,陆爷的至好老友,同他称兄道弟几近义结金兰的江审言过后不久就做了朝廷的官儿,更是与林世南同娶了南崇望族吴氏之女,两人成了连襟。

不过传闻天祐帝梁禧并不如何在乎这个,整日呆在后宫舞文弄墨,连朝都不如何上,他为贵妃陈氏写的几首诗,情真意切。在南崇还传播颇广。

厥后渐渐的,权贵们就变成了养门客,只如果怪杰异士,文的也要,武的也收,家家都伶仃斥地两个院落,养着这些闲人。

分开银月村时,统统人都换了南崇那边的装束,禅离也不例外。

如此人物,难怪二十年前,南崇朝廷要清理飞云江上日趋猖獗的私运,撤除陆氏兄弟,对于二爷陆鸿成用的是攻城用的十人弓床弩。

那几人自是满口承诺。

即便在南崇,现在的年青一代也很少有人晓得陆鸿大这个名字。

王十三接在手中,就见封面上用朱笔划了个红彤彤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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