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刺鼻的腐臭味刹时劈面而来。
病房里的物件统统整齐如新,唯独床铺乱糟糟的,较着是有人在这里住过。
“如果有丧尸,早该出来了。”
房间中间放着一张手术台,手术台上躺着一个被解剖的尸身。
花晓蹲下身,视野落在一只丧尸的头上。
常逸一把推开门,灯光照入室内,连带着内里的血腥场景也闪现在两人面前。
常逸神情凝重,“这间病院太可爱了,竟然用活人做尝试!”
见状,常逸赶紧翻开手电筒跟上。
花晓淡淡瞥了他一眼,“金系。”
绝顶有一扇双开门,门上挂着把大锁。
“这应当不是药房吧?”常逸问道。
比来气候酷热,尸身早已发臭,血肉大要还爬动着密密麻麻的红色虫子。
常逸立马放手后退,捂着鼻子皱巴着脸,“这甚么味儿啊,这是。”
看着锁身整齐光滑的暗语,刹时,常逸瞪大了眼睛。
“这个标记,仿佛有点眼熟。”常逸托着下巴思考道。
见花晓还想出来,常逸赶紧伸手拉住她。
花晓沉默着,一言不发,持续往前走。
接下来每路过一间病房,花晓都会翻开门检察。
花晓翻开手掌给他看。
再算上打空的和没打中关键的枪弹,少说也要两三百发。
“哦,好。”常逸诚恳点头。
“姓罗?你熟谙姓这个的人吗?”
在‘罗’字前面,画着一个红蓝相间的方形图案。
非常钟后,两人退出了房间。
花晓扫过墙边发黑的血迹,“不是没有,是被人清理过。”
“竟然来满是丧尸的病院住,真是勇气可嘉。”
“现在枪都这么常见了吗?”常逸看向墙上的弹印,满脸震惊。
在他们的国度,枪械属于管束兵器。
平常人别说碰了,就连见都一定能见到一次。
“甚么?枪!”常逸惊道。
“不是病院做的。”花晓道。
“不但是它,这里的统统丧尸都是被枪打死的。”
双手放在金属门上用力一推。
是半截塑料名牌,名牌上只要一个姓。
尝试室地上躺满了丧尸尸身,那股浓烈的腐臭味儿,就是它们披收回来的。
“应当是个尝试室。”
地上或坐着或躺着,到处都是丧尸尸身。
“你另有金系!花晓,你到底有多少种异能?”常逸惊道。
“花晓,我们从速分开这里吧。”
在病院里,解剖尸身并很多见。
而现在这个尝试室里,光是丧尸尸身起码就有三四十。
再看看地上沾着血的足迹,常逸不由感慨。
前次陈友林步队里的手枪,还是他们从警局找到的。
“你肯定?能想起来吗?”
“再看看就晓得了。”
“如何没有门牌?这里是甚么处所?”
枪弹满打满算也只要二十颗,不到万不得已的环境,他们还舍不得用。
分歧于姜远那边,一进门就碰到丧尸,花晓和常逸走了好几分钟也没看到半只丧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