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一座烧毁庄园的大门前停了下来。路易斯记得这处所,他偶尔抄近路时会颠末这里。至于平时,他从不到这儿来。这处所汗青可谓庞大:第一拨人达到美洲大陆时,这儿曾盖起过教堂和僧侣的静修处;建国后,这里成了一名将军的府邸;南北战役时,这儿又成了密苏里州为数未几的分裂分子堆积地。南边投降时有人在这里*,将庄园也烧毁大半。现在,这儿固然仍旧能看出宏伟的范围,但绚丽早已不再,成为破败的空宅。
比起路易斯来,约翰明显更加烦躁和活力。“竟然把我骗来这个褴褛处所!我必然会用老虎钳把那只恶魔的牙一颗颗拔下来的,我会的!”宣泄结束,他看着路易斯,欲言又止。
“不得不。”罗兰轻声反复,握住了路易斯的手。路易斯想摆脱,换来的倒是更大的力道。“别躲,路易。这儿又没别人。”罗兰说。
【把男配的名字改得有宗教色采一点→_→约翰=“上帝是仁慈的”。不过实在没啥意义啦,毕竟死得比较快(喂)下一章又有萌妹纸了~\(≧▽≦)/~】
“以是我们去中间。其他地区不消担忧,又不是没有其别人了;这些处所事件较少,本地驱魔师就能轻松处理。但大事件则不然,再多的战役者和兵器都不敷用。枫林镇的经验我们得记取。”
但接下来的事情才更令人吃惊。约翰在路易斯后颈敲了一下,将他击晕了。
他们走入修建,在客堂见到了埃德蒙。他当初被格兰特打成重伤,现在却已经规复得差未几了。坐在烧得焦黑的木质扶手椅上,他的神采傲岸又安静。他开口,说了句令路易斯吃惊不小的话:“看来你把我需求的半天使带来了。”
“你只说需求他的血!可没说需求他的心脏!我不准你这么干。固然他是个讨厌的家伙,但我不会让他死在这儿的。”
连号召都没打,约翰直接问道:“我有要紧事和格兰特先生谈。他醒着吗?”
他们犯了个弊端!埃德蒙认出了他们两个!究竟上,对方要的不必然是本身,只如果二人之一便能够了!
路易斯从口袋里取出那颗邪术石。“我的确比你先晓得。炼金术已经失传了,胜利的炼金术师也都躲了起来,现在我所晓得的就只要你老婆。更首要的是,我们这些驱魔师所晓得的炼金术师只要你老婆。我一看到这个,便猜想它是个信号。”
路易斯放心入眠了。当他再度睁眼时,火车已经进站,他们该下车了。路易斯筹算先去见道格拉斯,约翰却将他拉到一旁,避开了他们浩繁火伴与罗兰。
“是的,只要我们两个。这不是甚么困难的事,并且我已经晓得了地点。我们很快就能处理。”
发觉约翰的变态,路易斯问:“如何了?”约翰凑过来在他耳边悄悄说了一句话。话的内容令路易斯瞪大了眼,但他毫不踌躇地承诺了对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