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说的太对了,作为碧瑶党,我无前提支撑逐大大!”
“应战我?”有那么一刹时,周霖还觉得本身穿越成了普希金,有人要找本身决斗呢。
本来这一次他筹算借着新书重振旗鼓,成果却跟《诛仙》碰到了同一个鼓吹期,在天华书店的榜单上一向被《诛仙》给压住,底子看不到任何翻身的但愿。
“没干系,不要脸的脸皮打起来更爽。”周霖道,“我刚下飞机,回家再说。你先帮我答复一条,就说应战我接下来了,早晨十二点之前用作品打他的脸。”
“秦风应战逐云飞了,大师传闻了吗?”
刚一接通,周明的大嗓门就响了起来。
那部电影的原著小说和电影同名,叫做《红玫瑰与白玫瑰》,作者名叫张爱玲,一个少年景名的传奇女作家。(未完待续。)
那部电影的原著他并没有看过,却无毛病他记得电影中最典范的台词和对原作者的崇拜。
妒忌的是周霖的反击竟然在收集上掀起了那么庞大的反应,仿佛一夜之间“逐云飞”三个字就红遍了收集高低。而《诛仙》等几部周霖的作品也跟着一起出了名,令秦风非常悔恨本身为甚么没想到这么牛逼的炒作体例。
秦风在言情小说界也算是资深人士了,固然他是男人,文笔却非常的细致。特别精通于豪情题目,除了写小说以外还在好几个报刊上斥地了专栏,专门为少男少女解答豪情方面的迷惑。
他坚信,不管逐云飞接不接管应战,本身都是赢家!
这两年,秦风的小说卖的并不算太好,有点跟不上期间的节拍了。
“那能一样吗!”周明道,“归正他就是不要脸!”
“他敢说本身是最好的作者。就该预感到有这一天。”
周明恼火的道:“这家伙明晓得你是写武侠的,写仙侠的,写玄幻的,竟然跟你应战言情。他也太不要脸了!”
收集上的热议令秦风很高兴,他坐在电脑前,乐的合不拢嘴。
一共在深城呆了两天,除了一个下午的闲事以外,其他时候都跟柳陶厮混在一起。
“或许每一个男人全都有过如许的两个女人,起码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倒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原作者说过:成名要趁早。
恼火的是周霖竟然不把他放在眼里,那“傻逼”二字必定也把他包含在内了。恰好又不能反击,不然实在坐实了他就是“傻逼”之一的究竟?
销量不如人家,挑弊端也挑不出来,就在秦风找不到任何翻身的体例时。机遇来了。
“应战逐云飞公然是对的!”秦风对劲的想,“一下子就吸引了这么多人的存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