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话多不甜,胶多不黏”,梁悦再如何心急也晓得欲速则不达的事理。压抑着心中的发急,梁悦送走了闻暮雨。
或许是直觉,或许是第六感,又或许是对闻暮雨这小我过于体味;常舒阳总感觉她会和阿谁惹了费事乃至于被人追着满街乱跑的红毛小子扯上干系。而他……并不但愿她惹火烧身,去管不该管的闲事。
闻暮雨瞥见了阎海,也瞥见了被阎海撞倒在地的常舒阳。但她没能看清常舒阳的脸。此时夜幕早已来临,后街的灯光又不是那么充沛,再加上常舒阳的脸被兜帽遮住了大半,他还刹时就被阎海撞倒在了地上。
不过有钱能使鬼推磨。恶人怕的永久是比他更恶的人。只要闻暮雨肯付钱,有的是恶人情愿帮手措置超哥。可如许一来,闻暮雨就和那些不干不净的人有了联络。她的手一脏,就有了能够被人威胁的马脚。
俄然间有鼓噪声从七拐八弯的冷巷子里冲上了街道之上。一个浑身狼狈的少年一边跑、一边大声喊着,时不时还抓起手边统统能够用来扔的东西向身后追着本身跑的人扔去。
地痞流|氓最大的特性就是你没法和他们讲甚么“信誉”、“道义”,他们也一定会遵循甚么“合约”、“条约”。梁悦出世不深,还不晓得想要和地痞流|氓“钱货两清”是件多么困难的事情。超哥这类人的设法不过只要一个: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能赢利要赚更多的钱,不能赢利的也要压榨出最后的钱来。
她没有痴痴地望着闻暮雨的背影,也没有把全数的但愿依托在闻暮雨的身上。她另有最后一个杀手锏。只不过这个只能用一次的杀手锏不到最后关头她是不会用出来的。
常舒阳穿了件黑的宽松裤子。除了走路时有些跛和兜帽下的面庞非常漂亮以外,他身上实在没有特别显眼的特性。混在人群里更是一眨眼就会被看丢。
阎海粗喘着,汗水从额头上流到下巴上。他的声音早就哑了,看模样是已经被人追了有一段时候了。
“躲开!躲开躲开躲开!!”
要把梁悦从超哥的手上带走,只是拿出钱来必定会被当作肥羊狠宰。可闻暮雨的手上现在还没有能镇得住超哥的棋子,她如果轻举妄动,梁悦脱不了身不说,就怕她本身都有能够搭出来。
金属义肢实在不是甚么便利的玩意儿,等常舒阳站起家来,不但撞倒他的红毛小子跑的没了影儿,连追着红毛小子乱跑的几个大男人们也不见了踪迹。
脑筋里这么想,闻暮雨倒是没有把话说出口,亦没有给梁悦甚么承诺。她不过是风轻云淡地笑笑,接着不成置否。
闻暮雨一转头便想起那句“天涯那边不相逢”――被人追着到处跑的少年不是别人,恰是顶着一头红|色|鸡窝的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