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一前一后上了车。
食记对唐咪来讲, 属于咬咬牙也能去搓一顿的小奢店,人均一千多,统统食材都是新奇特供,打的是纯天然的灯号,号称连吃进嘴的一粒米,都没打过农药,而这家店,最着名的,还是水煮鱼。
“来了很多次,吃厌了。”
石锤,铁锤,爆炸锤!
等最后满足地坐在凳子上时,唐咪才发明,程昊面前没如何动。
他问,烟已经抽出来了。
“如何不吃?”
“我能抽根烟么?”
这时候也不讲究甚么仪态不仪态了,身子伸直成虾米,豆大的汗和眼泪一气儿不要钱地滚下来。
不知哪来的“技术帝”,po出了一张秦思思的照片。
食记的大堂经理颠颠地迎上来:
经理见势不对,赶紧上来:“程总,这位蜜斯――”要不要去病院?
大堂里很快有人认出那张辨识度极高的脸:“程、程昊?!百姓老公?”
她也想要一气儿吃到厌!
程昊脚步顿了顿,抢先迈了出来,四名保镳呼啦啦也跟了上去,唐咪裹成一个蚕蛹,慢吞吞走在最后。一进门,热气熏得人一暖,她就把风衣解了挂在臂弯上。
唐咪内心冷哼了一声。
那天,唐咪吃了整整一千八,门生一个月的糊口费。
至而后,一步都没出去过。
唐咪仰着脸:“你走慢点,我都快跟不上了。”
风里传来一阵不知打哪来的感喟, 一件犹带着男人体温的外套落了下来,沉甸甸地罩住唐咪。
与此同时,手机的闪光灯此起彼伏起来。
程昊没走几步,就发明本身迈不动步子了。
“这几年来得少了。”
看起来是个熟客。
长长的能让耳朵都起毛边的拉拉链声, 在沉寂的地下空间传出老远。
前面程昊步子迈得大,似是迫不及待要甩开身后之人,连背影都透着股萧洒的刻毒劲――
等坐到包厢里,设法就更肯定了。
他记得阿谁美娟,也记得当时候唐咪矢语发誓着说“必然要吃一顿食记”的敬爱模样,更记得少年时的困顿狼狈。
女友粉们摩拳擦掌着要将小妖精拎出来,瞧这小胳膊、小细腿,大冷的天还穿裙子,说不是妖精,谁信呢?
唐咪如有所思地看了眼程昊。
风衣长度直到小腿中心, 唐咪将近一米七的个子,竟然像小孩偷穿了大人衣服似的。
唐咪点头。
“程总,您的包厢给您留好了,这边请。”
不愧是最新奇的食材,她那里吃的是菜,明显是一叠群众币,爱钱的唐蜜斯因为群众币光环的加持,一不谨慎……
程昊一上车就将暖气翻开了,对司机叮咛:“去食记。”
唐咪嘴角翘了起来。
唐咪擦擦眼泪,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