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梭在无限时空_27 对峙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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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地痞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目光一齐聚焦在叶海龙身上。

第一次实战就获得了如许光辉的战果,何骏镇静得心差点没从腔子里飞出来,当年那七百块还真没白花!

只是他们还顾及昔日的情分,内心存着一线期盼,这才勉强堆积在叶海龙身边,不过叶海龙如果不能及时做出精确的定夺,小团伙内部的分裂是迟早的事。

何骏顿时想起小时候的秘笈上有一句话叫做“手似两扇门,全凭腿打人”,当即心领神会,今后奉为典范,并将那几招擒敌术几次练习,直至烂熟于心。

叶海龙的决定将摆布局势的走向,何骏的目光始终不离叶海龙的脸庞,不竭地揣摩着如何才气影响他的定夺。

何骏两只脚前后分开,晃了晃膀子,轻视地瞄了地上的耳环地痞一眼:“谁还想尝尝?”

叶海龙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哪想过养家糊口这么高深的题目,全都被何骏问住了。

从戎的也是十八九岁的大孩子,和方才考上大学的何骏都是同龄人,一来二去,到底是让何骏混熟了,终究赶在军训结束之前学了几手。

任何一个行业都有本身的法则,出来混的也不例外。

他们几个好勇斗狠不假,可也就是心狠手黑这么一点好处,身上压根儿就没甚么工夫,看到何骏一脚就撂倒了最狠的耳环地痞,较着是个会家子,个个见风使舵地打起了退堂鼓。

不过教他的教官说得清楚,这两手底子算不上甚么工夫,只是搏斗的根本,最多对于对于没有任何搏斗根本的人,碰上真正的里手,就是挨打的份儿,千万别觉得学了这两下子,就有惹是生非的本钱。

如果真碰上了危急的环境,必然要先发制人,用脚照着对方的肚子、肋骨下狠踹,近身的环境下照着咽喉和眼睛动手,绝对不能像武林妙手一样拿拳头对抗暴徒的刀子。

不但是何骏那一脚震慑了小地痞,他身上穿的迷彩服,也让这些小地痞有了一些猜忌,误以为他是个从戎的。

可惜自打学会这几手一向也没碰上甚么乱七八糟的事情,方才耳环地痞一冲上来,他的脚就下认识地踹了畴昔。

在他们的看法里,身为老迈,除了要有技艺讲义气以外,最首要的一项品格就是能给部下撑腰,部下挨了欺负,必然要把场子找返来!

场子就是面子,哪怕仇敌再强大也要无所害怕,不然就没有当老迈的资格。

其别人只听到一声闷响,耳环地痞的菜刀脱手掉在地上,被何骏一脚踹出一〗,米多远,捂着肚子疼得直打滚。

“这里是甚么处所,是恐龙期间!”何骏重重地点了点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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