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炷香后,一个乌黑的男人在寺人的带领的急冲冲地走入殿中,直接顿首拜倒:“臣……拜见陛下!”
“不劳陛下操心,血鸽已快马加鞭前去各处州里。但是……”说到这,刘和游移了半晌。
看着殿下浩繁王祖师座下真香徒孙,身心非常舒爽,嘴角不由微微上翘,“敢问诸位爱卿,这蝗虫可吃否?”
而此时盘子里就只剩最后一只蝗虫,贾诩见此眼皮一抬,直接猛地低头将这最后一只蝗虫舔入口中,三两口吞入腹中后还意犹未尽的咂吧几下嘴。
……
刘和经历了一番风吹雨打后,不但皮肤被晒得乌黑,人也日渐肥胖,整小我看上去平平无奇,如一介草民,只是眼中时不时闪现的精光,摄民气神。
百官寂然。
固然他们亲眼所见贾诩与皇甫嵩二人珠玉在前,但还是不敢下口,毕竟偶然候目睹也不必然为实。
“咦?”
此人恰是刘和,从之前白白胖胖的王府奴婢,摇身一变,变成了现在百官所讨厌与惊骇的血鸽统领。
但是等蝗虫入口后,世人紧皱的眉头逐步伸展,这蝗虫味道也不坏嘛......咬一口,再咬一口......啊咦,如何没了?
“爱卿平身。”刘协点头,“事情办好了没有?”
以一种鹤立鸡群的姿势看向世人,仿佛在说:还想抢我最后一口,不存在的!
世人开初拿到蝗虫时,皆游移不敢下口,人类对于这类虫豸节肢植物都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害怕感加恶心感,底子提不起任何进食的欲望。
“陛下说的是,臣等知罪,这蝗虫能吃。”众官皆忸捏低头,顿首告罪。
“臣不负陛下所托,以将陛下叮咛之事,一一办好。”刘和照实道:“血鸽已在洛阳各城区张贴书记,奉告百姓可拿一斤蝗虫去官府置换一斤大米。
刘协闻言对劲地点了点头,“这事你做得不错,但切不要忘了洛阳各州里也要张贴书记。”
“臣等万死!”百官闻言赶紧告罪,而后皆紧闭双眼,以迅雷不及之势将蝗虫吞下,可见他们心中笃定这蝗虫不好吃,定是贾诩与皇甫嵩两报酬了共同陛下,从而连袂棍骗世人。
众官闻言皆惭愧地低下了脑袋,一时无言以对。
历朝历代,天子麾下的谍报构造,凡是都是百官所不喜的,如明朝时大名鼎鼎的东、西两厂,更别说他这个谍报头子了。
只要这蝗虫成为百姓的盘中餐,莫非他们还会惊骇食品不成?
只见他一副嫌弃的模样看动手中的蝗虫,遐想起了如厕时那米田共中的白蛆,胃中便是一阵翻江倒海,迟迟不敢下口。
“但说无妨。”
“陛下,不成。”贾诩禁止道:“陛下万金之躯,千万不成是以小事,从而以身犯险。那些宵小之徒,让臣等处理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