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小时不到,云默就用带对准镜的弩打猎到三只肥硕的大兔子,一只炖,别的两只剥皮以后挂在火边炙烤成干肉。
云默模糊记得此次穿越,只能照顾十公斤重的东西,本身那把弩和唐刀,就有五六公斤重,残剩的那点配重也就只能带点种子和药物了。
“哎呀……真的活不下去了啊!”
“老道,这就是你给老子三生三世的福泽?”
“我靠,是狼,还是晓得包抄战术的狼群。”
也不晓得还需求多久才气走出这千里无火食的荒漠,背包内里的那几斤杂交种子必定不能拿来当食品,那是云默穿越后安身立命的本钱。
翌日,云默谨慎把两支已经烤干的野兔支出背包,腰间的水壶内里已经装满凉开水,就连能破瓦罐内里,也装满了凉开水。
这荒漠一眼望去,到处都是炽热而单调的黄色,荒凉的广漠让云默都感到身心倦怠,仿佛永久也走不出去。
时近中午,太阳升得老高老高,晒得黄土直冒烟,云默的嗓子也在冒烟。
萧瑟的田野没有任何的回应,任凭云默在荒漠上嘶声力竭地叫唤,都没有一小我影呈现。
这处统统溪流,以是水草丰美,按理说这里应当有很多食草小植物,可云默找了一大圈没有找到一只猎物,“哦哦”地嚎了几嗓子以后,也没有见有甚么猎物窜出草丛。
饥肠辘辘的云默用两根小木棍,夹了一坨野兔肉先“呼呼”吹几口,然后就迫不及待往嘴里送。
火舌舔着破瓦罐,野兔肉在破瓦罐中翻滚,乌黑的汤汁上面飘着油花,香气四溢,放几颗野菜出来,那香味就更加浓烈了。
云默已经到穿越到这个漫天黄沙的处所一整天了,身上的迷彩服上满是红色的汗渍,脚上的高帮皮靴内里满是沙子,走起路来就“嗤嗤”作响。
“我的妈耶……这下是真的活不下去了啊!”
“嗨……这里有小溪,明天早晨就在这里歇脚了。”
每到一处水源,云默必然停下来修整小半日。只要有水源的处所,草木都比较富强,食草植物当然也很多。
像狗一样地伸着舌头的云默,跪坐在村口,这里没有阡陌交通,没有小桥流水,也没有日出而作的农夫,就连狗都没有一条,只要那风沙掠过村削收回的“呜呜”声,就像在为云默的处境抽泣普通。
好吧!在这个纷绕残暴的天下里,要学会用一颗平常的心去对待四周的统统,这也是一种境地!不然是真的活不下啊!
稍许,云默就肯定这个村庄是因为水源干枯而被烧毁的,村外的一条季候性河道只能看到一点点影子,村内的一口水井水位也很低。
天是蓝蓝的,地是黄黄的,这里除了蓝黄两色,再也看不到其他的色采。荒漠上不时打起旋风,一股一股的,把黄沙卷起好高,像高山冒起的大烟,黄色的沙尘旋涡在戈壁上飞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