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俄然点名,李雪雁心下一紧。
很久又评价道:“好喝,味道不错。”
如此想着,李雪雁将盘里的红薯条也喂进了嘴里。
随后持续朝李雪雁道:“你也吃啊,真的很不错。”
在等有人第一个吃,吃完分享完感受再吃。
面面相觑,始终没人第一个动筷子。
第一个吃螃蟹的是最伤害的,也是最需求勇气的。
绝对有猫腻。
却还是没有人脱手。
说话间,也本身吃了一根。
连这点险都不敢冒。
常日见到他做的菜,统统人都恨不得扑上去,几近是抢着吃。
地盘是农夫的全数,若不能百分之百包管产量,很难压服他们将地盘拿来种新东西。
他的这些朋友啊,甚么都好,就是太谨慎。
现在,统统人的心机都是一样。
晓得推行红薯的好处。
统统人都端坐于桌前,没有一小我动筷子。
这可太可贵了。
说再多不如让世人亲身感受。
更首要的是,能为百姓做出进献。
此次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统统人的目光都落在他身上,严峻的景象同前次吃蝗虫有一拼。
统统人的目光在最中心的那盘红薯条和面前的粥之间盘桓。
顿时笑出了声。
不得不说,这香苦涩甜的味道实在没有人能顺从。
同在坐的统统人都是熟人,晓得他们是甚么样的人。
待咽下去,林川缓缓开口:“挺好吃的啊,甜甜的,软软的,我晓得雪雁必然特别吃这类东西。”
不但仅是因为这东西好吃,更多的是因为它能够填饱肚子,能够处理百姓的饥饿。
其他人也不住点头,对此都或多或少有所感受。
程咬金固然说的是一句打趣话,却偶然间说出了关头地点。
回味着嘴里的味道,林川将红薯的味道娓娓道来,还不忘伶仃叮咛李雪雁。
程咬金跟着道:“就是,这稀饭,这红薯条,真是太好吃,我太喜好了。它如何这么好吃啊,就是每天吃红薯,我也乐意。”
闻言统统人都面面相觑,相互看了一眼。
不就是个红薯,至于嘛!
说话间,还主动为其夹了红薯条,放在了她面前的小盘子里。
随后林川又端起了面前的稀饭,喝了好大一口。
若红薯真如此短长,那这东西便不止是好吃这么简朴了。
咬牙没好气道:“你不也没吃嘛!”
再加上它的高产量,能救百姓的命。
没吃之前有些饿,吃完就不感觉饿了。
两人带来的红薯数量有限,内里的人又多。
本觉得他会吃,却还是绝望了。
说话间,将盘里最后一根红薯条夹了过来。
看着就是一碗很浅显的稀饭,喝着味道却非常奇特。
但愿有了此次实验,能对劝说百姓起到鞭策感化。
只吃了一根便忍不住嘉奖:“恩,真的不错。太好吃了。”
恨不得立即将红薯推行下去,让百姓莳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