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约莫五六岁女孩子穿的棉袄,布料是极其粗糙的土布,做工也很浅显,但是洗的很洁净,纤尘不染,那红艳艳的色采,给这个单调寒酸的小茅舍,增加了一份暖意和色采。
一种没法按捺的哀痛和打动,满盈在他全部灵魂。
这就是丁浩的【家】。
不知忧愁的光着屁股的小童的欢声笑语到处可闻,一些茅舍里传出来淡淡的香味,袅袅炊烟升起,在这个脏臭的狭小地区里倒是充满了勃勃朝气。
分开了广场公告区,顺着一条弯曲折曲的巷子,丁浩很快就来到了问剑宗后山地区。
但是却身不由己。
“哥哥,可儿饿了,你给可儿熬粥好不好啊?”
几十颗翠绿的小树苗在落日晚风中收回哗啦啦的吟唱,如同一群绿色的荏弱精灵在舞动,青色篱笆小院围着两间经心搭建的茅草屋,错落有致。
一张铺着薄布的破木床,一张缺了一个腿的八仙桌,一个石块堆砌起来的灶,黑乎乎的铁锅,简朴的灶具,一些褴褛的瓦罐,内里装着腌菜和腌肉之类的东西,茅舍墙壁上挂着一些简朴的平常器具,都已经非常陈旧。
没有人重视到他。
丁浩不想哭。
他推开篱笆门,悄悄进入小院。
他对本身发誓,总有一天本身也修炼成绝世玄功,具有绝世武力,孤身临绝峰,一剑败豪杰,一览众山小。
“哥哥……”
丁浩玩弄了一会儿院子里的花草,这才排闼进入了茅舍。
“看来这就是问剑宗的穷户区了,喵了个咪的,看来老子宿世此生都摆脱不了**丝的运气,只能渐渐逆袭了。”
之前的阿谁丁浩,就蜗居在这里。
“此女与吾有缘,可修吾之大道。南域,慕凰天机留字。”
“哇,好标致的棉袄啊,哥哥,真的是给可儿的吗?呜呜,感谢哥哥!”
再厥后,之前阿谁丁浩,在茅舍的木柱之上,发明了一行之前被他忽视的字
当然,现在他还只是一个职位地下的扫地小厮罢了。
这是mm丁可儿在失落之前穿的衣服。
小萝莉那熟谙清脆的的声音,仿佛还缭绕在耳边,丁浩呆呆在站在门口,泪水止不住地从眼眶中滑落出来,心底产生了一种几近没法按捺地打动,让他现在就想要立即冲出去,将mm找返来了。
现在,在看到红色小棉袄的刹时,一股影象像是潮流普通不成遏止地涌向丁浩的脑海,和mm相依为命的片段,像是电影镜头一样飞速闪现,同时一股深切骨髓的四年,如同滋长的野草一样,在丁浩的灵魂深处无可抵挡地伸展了开来。
丁浩紧紧地握住了本身的拳头,心潮彭湃。
和前山恢弘斑斓如同人间瑶池比拟,后山地区的确就是脏乱差的穷户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