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败家子_第三十三章 你不是人,也不如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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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仗人势欺强大,趋炎附势傍贵胄。”

你开口就是你承认了,难受,难受之极。

王康虽是伯爵之子,但相较董辉还是差了一些,董辉之父是一州刺史,主管全部阳州军政大权,完完整全的一州之主。

竟然在本身最善于的范畴被如此抨击?董辉感遭到一阵不实在,可究竟就在面前,由不得他不信。

“在我赵国北方有外族扰乱,百姓流浪失所,南边越国任在虎视眈眈,诡计再次对我赵国用兵,而如你等之人,整日只想着花前月下,弄墨作诗自夸风骚才子!”

听了董辉这话,王康毫不客气的怼了畴昔,“你个纨绔后辈懂甚么是诗吗?”

张庆呢喃着,一脸生无可恋的模样。

王康说的这几句,不太像诗,但跟诗又极其类似,对仗工致压韵齐合,但倒是通篇的大口语。

跳出来承认本身人不人,狗不狗?这说的不就是他嘛,王康作完诗,是他第一个出言的喝斥的。

将周边人的神采尽收眼底,王康暗自嘲笑不已,你们觉得光是如许就结束了?随即他又是开口道。

“为了感激沈公子,我这首诗的名字就名为《送沈临风》就好了!”

这也是为安在刺史打压伯爵府时,大部分人站在刺史那一边的启事。

如果发怒承认反而是落了下乘。

“你……”这两句一出,人们都是神采大变,如果刚才还能假装不认,现在却没法忍耐了,因为王康这是直接将他们说成狗了。

沈临风心中暗骂。

“你……”沈临风终因而节制住了没有说出过激之语,可神采倒是被气的发白。

“你……你……”沈临风本来就已经气极,听了王康此话更是神采发白,本来站着的他,直接寂然坐下。

“有朝一日没肉吃,谁给骨头跟谁走。”

周青早就看这沈临风不扎眼,刚才他不止暗讽了王康,还变相带上了伯爵府,可这类暗讽之事,却没法承认。

贵族说的是封地,军权另有圈子,而王鼎昌却都差一筹。

“不对,说墨客是汲引你了,学有所成不想着你考取功名,为国效力!却只懂着趋炎附势,寻求捷径你就不是个读书人!”

闻言,沈临风的神采顷刻变白,对啊,王康再不济也是富阳伯之子,身份高贵,他能作诗暗讽,却不成直言唾骂!

沈临风的神采更是白一阵青一阵,因为这几句最合他了,他本就是为了能搭上刺史董易武而靠近董辉的。

“莫非这就是风采,这就是面子?”王康面带讽刺,“本日我便再附送你一句,十有九人堪白眼,百无一用是墨客!说的就是你!”

说的就是趋炎附势,榜富权贵溜须钻缝之人,换句话便是直接讽刺沈临风,乃至是在场的大多数人。

“完了,完了!我独一高傲的就是比你强点,因为我没你败家,现在你不但败家,还学会作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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