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败家子_第三十四章 佳人难再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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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辉的眼睛越说越亮,“到时我们便可大做文章,让那败家子无地之容!”

随即这个败家便做出一件好笑的事来,他竟筹办破钞万金想买下本身的初夜权。

并且打游诗本就暗含调侃,风趣逗人,用做此时,是最为合适的。

万金!可真是豪啊!当真无愧败家之名,如果平常女子只怕会是承诺了,而她倒是不屑一顾,反而出口挖苦几句。

沈临风坐不住了,之前饱受阿谀的他何曾受过如此之辱。

更何况本日是谢女人的独场,谢女人平常难露一面,更不要说这类独场的机遇,更是可贵。

完了,沈临风完了,本日以后,这首打游诗定是会传播开来。

沈临风越想越感觉可行!对,就是如许,他来此的目标,也是为了谢女人,如果连其面都没见,就灰溜溜的走了,这不是随了那败家子的愿?

等缓过劲再做一首暗讽之诗,不!再做十首!定要让那败家子都雅,沈临风如是想到。

并且以本身的才学,拔得头筹是很有能够的,到时获得谢女人喜爱,说不定还能与之共度良宵,成绩一番绝美嘉话。

她的腰肢纤细,胸前饱满,身材也是火辣之极,曼妙身姿被一袭黑衫讳饰,黑衫与乌黑肌肤构成激烈的视觉反差惹人谛视。

沈临风与董辉坐立难安,别觉得此诗说的是沈临风,就没有董辉甚么事。

“谢女人,到!”就在这时,一道锋利昂扬的声音俄然响起。

明显是后者更轻易令人接管,谁都能够朗读几句,哪怕是不识字的白丁,都能背的通畅。

董辉的面色也是丢脸之极,真的就如许灰溜溜的走了吗?那可就真的成笑话了。

青丝垂地,肌肤胜雪,如玉脂般的容颜上,两道眉黛微皱,明眸善睐、双瞳剪水,水波流转之间,魅惑丛生……

“一顾倾人城,”

现在只觉后背如有刺芒,如坐针毡,他受不了了!

听得此声,在这大厅的统统人都是身子一怔,随即目光炽热的投向那二楼入口处。

沈临风对着董辉点了点头,就这么定了,随即他便一扫颓势,又回归自傲萧洒模样。

不可!不能走!绝对不能就这么分开。

此次只要掌控好机会,定还能向前次那般,如许他便扳回一城。

如何谢女人一出场便看向了王康?有几人目露妒忌的看着王康,能被谢女人多看一眼,可不是普通人能达到的……

分开,只要先行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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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他之前暗讽王康那首诗写的更好一些,寄意也更加的深切,但相对王康所作打游诗的这类大口语。

“再顾倾人国,”

…………

“谢女人素爱有才之人,反之则是讨厌那些浑身铜臭之人,以你才学定会最后夺魁成为谢女人的入幕之宾,到时那败家子定会失落之极,说不定又会像前次那样做出甚么荒唐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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