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状师,你给这小子普普法!”
这模样与黑衣男人给我的印象大相径庭,我不由的猎奇了起来,她跟我爸熟谙?
心想:这栋两层楼的破屋子,少说也有两三百平,照现在的房价,只要卖了,我如何说也是一个千万财主了。
此时,黑衣人闪到两侧,暴露了身后的女子。
好家伙!
被对方这么一说,我有种五雷轰顶的感受。
印象中,老头子并非是一个读书人。带着一丝猎奇,我顺手摸了一把桌上的灰尘。
苏城的房价,那但是高的离谱。
条约的内容很简朴,我苦着脸扫一眼根基就看清楚了。
一群身着玄色西装,打着黑领带的家伙闯了出去,虽说,他们一个个都佩带着墨镜,但是,脸上的那种凶神恶煞样,照实把我吓了一跳,手中的书顺势掉落在地。
莫非是我爸之前的老相好?
没等我话说完,女子直接卤莽的打断了我,声音不觉的进步了很多,很较着,对方有情感了。
屋子一楼的布局很简朴,就是一个巨大的房间,最内里有两个单间,门没关,一眼就能看清楚是甚么。
照现在的环境来看,我感受后者的能够性更高。
一边从公文包中拿出一份近似条约的东西丢在我面前,一边他将墨镜的摘了下来,暴露内里的金丝边眼镜。
老头子十年前,抛妻弃子的那份仇恨,刹时早已不见,有的只是欣喜若狂。
“不想我拿归去也行,你替你父亲把没处理的事情做完就行!”
我将地上的《百鬼夜行》捡起,假装若无其事的放好,嘴上倒是谨慎翼翼的扣问道。
“好!你说!我父亲到底要帮你处理甚么费事?”
“你找他甚么事?”
既然决定要将这屋子卖了,那我也得清算洁净,这才气卖个好代价啊!
大抵的意义是,我父亲把这事件所抵押给了一个叫做郭芳的密斯,直到处理了她的费事为止,如果,十年后还未处理,这屋子就归郭芳统统。
毫不夸大的说,我感受都快有上千本了。
很明显,这座屋子已经荒废多年,踩在地板上,收回了一阵‘吱吱嘎嘎’声,还好我是在一楼,不然,我真的担忧本身会掉下去。
大打扫是一件累人的活,可更加让我抓狂的是——老头子的这些书。
“如何样?看完了吗?看完了就请分开吧,好让我把屋子卖了,另请高超!”
闻声,从黑衣人中闪出一个高高瘦瘦的家伙,他走到我跟前,这时,我才重视到他拎着一个公文包。
被我这么一问,对方身后的黑衣男人一个个撸起袖管,看这架式,我吓得赶紧缩了缩脖子。
见我不说话,只顾着打量本身。她推了推高挺鼻梁上的墨镜,径直走到我面前,将别的一张椅子拉过来,文雅的坐了上去。随之而来的是一股奇特的异香,顿时,让我只感受非常的好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