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辉这个牲口,此次竟然想要我的命,这是我不管如何都没有想到的。先前我一向放纵着他,就是不想杀人,但是有了这一次的经历,我必须重新窜改一下对这狗东西的态度了。
深吸了口气,我将那些从小鬼子身上搜到的东西,全数用军大衣卷起来,绑在了腰上,就朝着那倾斜的洞口爬了出来。
有了这第一次害人,持续留着他在我们营地里,迟早还会有第二次。
但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我沿着这乌黑的地洞弯曲折曲的爬了约莫五六分钟以后,我的面前就呈现了一个出口,走出去一看,我竟然来到了一个长满了藤蔓的山洞内里。
这山洞里的出口很多,另有几个近似我来时那样的地洞,别的山洞的正火线有一个很大的洞口,被藤蔓和各种植物密密麻麻的粉饰住了,只要一些精密的阳光从内里透出去。
看来,我们此后活动要更加谨慎了,那些土著人,恐怕不是那么友爱的,传闻一些原始掉队的地区,另有食人族的存在,这些土著会不会也是这类族群呢?
而一看内里的风景,我不由非常吃惊,这个处所我之前竟然是来过的,这里间隔我们的营地并不悠远,只不过因为那些树木实在是过分麋集,在内里朝山洞内里看,甚么也看不清,这才没有被我们发明!
当然,我已经把那一支三八式步枪捏在了手里,这玩意很好用,步枪顶部装着刺刀,一旦碰到了伤害,就算没法开枪,也能够用刺刀停止进犯。
更首要的是,我在一具尸身的手腕上还发明了一个骨头打造的手串,那种粗暴原始的气势,非常独特,我敢包管,在其他任那边所都没有见过,毫不是文明天下的产品。
当然,这个时候,我没有想太多这骨串的事情,而是心底肯定了一件事。
并且是横向吹拂的风。
当然,就像刘辉想要偷偷弄死我一样,我也只能在公开里找机遇做了他。
这个荒岛上真的有人居住!
一向以来,我都觉得这是个无人的荒岛,但是现在看来,恐怕一定!
之以是肯定这几具尸身是土著人,那是因为他们的骸骨仿佛年代非常长远,只要一堆白骨不说,衣服也风化了,一碰就灰飞烟灭、灰尘飞扬。
我想,这东西大抵也算是古玩了,等今后分开了荒岛的话,说不定也能够卖出一大笔钱来,就算不可,留下来当一个记念也好。
我俄然发明,本身面前的火苗,竟然是在不断的跳动,扭捏着。
我的手里没有任何食品,只要一点酒。早上我是干了很多活,四周打猎,这才回山洞的,这个时候肚子早已经饿了,身材也有点倦怠,持续拖下去,恐怕碰到了伤害,连逃窜的力量都没了。
这看似简朴的细节,却奉告我了一个很关头的信息,有风!
有这东西在,我才略微有了点安然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