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还炎热的胸膛,也刹时冰冷。
本来,死真的并不成怕,人的灵魂忽悠悠的,感受另有那么一点爽,或许就和吸毒品差未几。
想当初,在外海的阿谁小岛上,如果他有这一只铁拳,或许,他就不会那样等闲被杀死!
这是一次本来只属于安然级别的非战役任务。
魏可一脚把老团踹翻,神采狰狞。
身高178,肌肉健壮有力,乃至就连长相,也与魏可有着七分类似,单眼皮、双目狭长,稍稍带点恶相,算命的曾言,这恶相并不影响魏可的出息,反而是大富大贵之相。
让更多的仇敌,为他陪葬!
混乱中,魏可双眼赤红,几近把枪口顶在一个武装分子的胸膛上,扣动扳机!
就像疯了一样,魏可一起呼啸,一起大笑,一起冲锋!
或者说,他现在已经不是魏可,而叫作魏可可。
好古怪,的确不是人类的力量。
他就那样死了……
老团的眼睛都是血红的,冒死叫唤。
阎霸道:虽为凡人,却也是大造化之人,且与本王有缘。赐你一世阳寿!待你返来,须进献灵魂,拜入本王座下,为一忠犬,你意如何?
脑海中恨恨想道:如有来世,我命不由人!
“放你娘的狗屁!”
这类时候,来不得半点踌躇,魏可的设法很直接,他要承担起分队长的任务,而最好的挑选莫过于,由他本身去把左边仇敌吸引开,给他的好兄弟们,留下最后一线撤退的但愿。
魏可瞋目而视。
当照明弹在头顶上炸开,四周八方的枪声,如同爆豆般响起,他就晓得坏了。
如何办?前后都是仇敌,摆布两侧也被堵牢了。
“傻魏!谍报错了!岛上最起码有几百的武装分子!不是一个班!是几百!正规军!”
但,这时候他可不敢堕泪,因为,那样只会让视野恍惚,没有其他一点好处,再说了,堕泪管个球用,仇敌不会因为你堕泪了,就给你多那么一丝怜悯。
身影抬开端,暴露一张粗糙的稚嫩脸庞,一双狭长的眸子里,却明灭着刚毅而冷冽的光。
拼了!
“记取!我魏可死了,另有别人来当这个分队长,07永久不会没了!”
阎王问:凡人,可有顾虑之事?
“傻魏!魏老迈!让我去!你没了,07就没了!”
春秋比魏可足足小了五岁多,本年只要十九岁,住在春川乡间的一个村庄里,自幼憨傻,对甚么事情都似懂非懂,差未几相称于三四岁孩子的智商吧!父母双亡,一小我守着一间破屋,靠捡渣滓和帮村里人干点力量活,勉强度日。
奶奶的!如果不是亲眼所见,魏可必定不敢信赖,一贯牛逼哄哄,号称天不怕地不怕的老团,有一天也会像个新兵蛋子似的,吓得哇哇乱叫。
他曾是最精锐的水兵陆战队精英,用时下风行的话来讲,就是兵王,见地天然非常人可比,但即便如此,他也从未见过,有人能用一只肉拳,打出如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