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元道纪_第二章 元胎造化,塑造金身游洪荒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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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出世出真正的肉身,还是近似于盘古的浑沌之体,是根脚最为靠近盘古的生灵。

灵魂垂垂地窜改,生出一股生命元气来,生命元气中带着灵魂的烙印,和虚空中的浑沌元气胶葛,又生出了一种精微的物质来。这类精微的物质化作一个胞胎,凌云的身材就孕育在此中。

本来凌云能吞云吐雾,口吐水火,操水控火,如臂使指。便是入水,他亦不会溺亡,入火也如在温水中打个滚儿普通,浑把那熊熊烈火当作沐浴水了。到端的有些入水不溺,入火不焚味道。虽不能入金石无碍,步日月无影,却也能把握风云飞翔,彷如天生的本领普通。虽不是有多大的能力,但也能保得本身无虞了。

话提及来,这一枚浑沌元胎本来就相称于凌云的肉身。而在此时,元胎产生窜改,凌云不得不寻觅处所,埋头细心参悟元胎窜改。

无法,凌云只得将重视力转向身边无处不在浑沌。在他的察看之下,这些浑沌元气就像是一种物质,也像是一种能量。仿佛不存在,又仿佛存在普通。凌云催动真灵包裹住一道浑沌元气不断地察看。在面前,浑沌气实在的存在着,在感知当中,浑沌元气又感知不到,仿若空无一物普通。

常常想到这些,凌云老是心不足悸。心中不由悄悄发誓:“将来,我比不会让你们把我们保存的宇宙给毁灭!”

浑沌之气不竭地融会,身材也越长越大。这个过程正合了虚生神、神活力、气生精、精化物的顺生过程。

除了眼根如此,耳根亦复如此。他那一双耳朵如同长了一副顺风耳普通,数百里以内的风吹草动均都逃不过他的双耳。

凌云虽是浑沌金身,却也禁不住越来越短长的雷光,当即把元气复又吐了出去,整小我尽力敛息闭气,方才讨过雷光灭形的了局。

他不晓得,在浑沌当中要想产生一件东西来,必必要有一个‘因’,这个‘因’被称之为道机。机者,机遇也。有了道机后,在道机的鞭策下,浑沌融会道机就会产生窜改,浑沌就会产生出事物来。

当然,他也是撤除盘古以外,六合间第一个成熟的生命体。

凌云只能竭力稳住云头,不敢催动云路破开这怪风。

面前这风倒还是好的,也只是刮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罢了,如果这风如同前些光阴碰到那飓风普通,他早就死了不晓得多少回了。

俄然,他想到了种子,种子带有一颗植物的生命烙印,种子接收营养长成参天大树不竭地传承下去。凌云感觉能够将本身的真灵化作一颗生命的种子,定好方向就会朝向目标发展。

厥后几番施为之下,都是如此成果。

“真是悠远啊!”手搭凉棚举目望去,看着那扇还是遥遥无期的模样,都令他有些悲观沮丧。此时现在只想落下地去,再也不去那天柱之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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