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遇乱世_第六十三章 巧遇书生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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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绰也不睬他,把笔塞到他手中,又去捉那只兔子了。那只兔子见到墨客竟然不跑了,刚才的响动或许是吓到它了,它现在躲在草丛中,一动不动。见萧绰过来,却俄然蹿到墨客面前,在他的裤角上蹭来蹭去,仿佛真的很亲热的模样。

萧绰道:“好吧,兔子先给我。”

霍隽道:“接下来,我还要往雁荡山方向去,不过这回我可要渐渐地走,因为我的体力得渐渐规复。”

墨客像似脚踏轻云普通,身子悄悄地又飘到萧绰面前,他道:“叨教女人贵姓高名?”

萧绰拾起羊毫,感觉这羊毫比普通的羊毫沉重很多,细看本来这笔杆自与普通的笔杆分歧,普通的笔杆都取材于青竹、紫竹、斑竹、罗汉竹等,最算是特别的笔杆也只不过用红木、牛角、骨料、象牙、玉石所制作。而这个笔杆倒是用镔铁所制。

而这羊毫的毛也是与众分歧,普通的笔毛都是以狼毫、羊毛、黄鼠狼尾毛、山兔毛、石獾毛、香狸毛为多,猪棕、马尾、牛尾、鼠须、胎发等做质料,而这杆羊毫倒是用蚕丝做的笔毛。

萧绰姣美的脸上,微微泛着红光,她滑头地一笑,道:“傻瓜,我又不是君子,我只不过是个小女人罢了。”说完她提着兔子向着树林深处跑去。

萧绰道:“休要说大话吧,一个火宫恪就把你搞得差点走火入魔了。”她想了想又道:“你说过江湖险恶的,不过明天我道碰到一件奇特的事……”萧绰明天就把碰到墨客的事儿,奉告了霍隽。

霍隽也不知本身睡了多长时候,他只感遭到这地软绵绵的,四周一片纷芳,就是在这里睡上一辈子也情愿。但是,俄然,一股浓烈的肉香味,刺激着他的味蕾,霍隽不尽咽了口吐沫。可这味道越来越激烈,霍隽鉴定这应当不是做梦,俄然他展开眼睛。

他的皮肤很白,因为皮肤白,俊美的五官看起来便份外光鲜,特别是双唇,几近像涂了胭脂般红润。但他边幅固然美,却涓滴没有女气;特别是那双眼睛,看起来既聪明又高傲。

那墨客文质彬彬,一向低头不敢直视萧绰,但偶然间听到这么清脆的声音,如山间的清泉,又如山林里的百灵鸟。他也忍不住,昂首瞧瞧,但是这一抬细看,俄然一愣。

萧绰俏脸‘腾地’通红,她啐道:“谁看上你了?你此人如何这么自恋?我只不过怕你现在就死了,没人送我回辽国。”

萧绰把笔递给墨客,道:“茫茫山野郊野,明显一只野兔,你非得说是你家仆人的宠物?你不会说你家仆人在这荒漠中遛兔子玩吧?如果在平时我如何会和你计算一只兔子?但是明天不可,我必必要把它抓住烤了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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