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他发明,怨石能够压抑僵尸的身材活动,再加上酷寒的温度、充足的红陨,仿佛能够借此来耽误命命,就跟酷寒环境下能够保存食品是一个事理。
当初筹办闭关之前,他就做好了万全的筹办,在这个天下上讨糊口,没有钱可不可,而亨通钱庄当时已经持续三百多年,是最有信誉的老钱庄,只要仰仗票据就能拿到银子。
对僵尸而言人血的吸引力最大,植物的血液也能拼集着喝,可惜除了少部分植物,它们的血液供应不了充足的营养。
他一起奔逃,说来有些搞笑,刘海已经记不起这是第几次,本身在仆人落空明智的环境下逃命,数百年前的影象涌现在脑海里,俄然感觉很满足,本来觉得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的人,竟然阴差阳错又见到了。
大蛇不断地扭动着尾巴,将本身摔打在雪地和岩壁上,但不管它如何挣扎,年青男人都死死咬着它,大口大口地喝血,鲜红血液染湿了他的下巴,衣服上也带有血迹,神采明显非常满足。
数百年前,刘海伴随在仆人身边好久,天然晓得这些事情,发明他现在已经堕入猖獗状况,感觉还是先避避风头让他沉着会儿比较好,暗自嘀咕着但愿那条蛇的血充足喂饱他。
也恰是因为如此,僵尸一族根基没有朋友,谁都惊骇他们在找不到血源的环境下,会打动起来变得六亲不认,吸掉本身的血,以是惊骇他们,能不打仗就不打仗。
凡事都有例外,刘海的这位仆人从不吸人血,这也是他对本身仆人断念踏地的启事,甘愿喝植物的血也不伤人,那需求莫大的决计和定力,就和染了毒瘾的人,面对到处可见的引诱而不摆荡一样……
俄然想起甚么,赶快撕下一截衣袖,将本技艺上的伤口包扎好,随后仓促忙忙跑到本身女儿身边,抱起她往山下跑去。
固然不晓得本身甜睡多少年,可发觉身材仍然保持在年青状况,这就是件功德情。
但是,不管如何他也不会想到,这个天下早在他甜睡时候,大变样了,窜改速率比前面几千年加起来都要敏捷.......
和因为红陨而变身成人的植物分歧,这些僵尸在成为僵尸之前,本身就是人类,而成为僵尸后他们贫乏了某部分原有的造血服从,是以需求用活人的血液来弥补这部分缺点,植物的血也能拼集着用,但是会变得衰弱。
现在他筹算回到山脚下的平原,那边生活着很多植物,特别是恐龙之类的庞大生物,充足让仆人将重视力从本身身上转移开,早在数百年前,他们圈养着一头暴龙,过一段时候就放点血。
抱着小女人撒腿就跑,他完整不怕仆人找不到本身,僵尸一族天赋出众,他们的鼻子比熊和狗都活络,在肯定仆人已经规复明智之前,刘海并不想碰到本身当年的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