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了,整整三年了!
高山里,响起了一阵稚嫩的哭喊,只见一个粉嫩的女孩正死死拉着一个男孩的手,禁止着他的前行。
“林爷爷,我不走!我要给母亲和爷爷报仇!”
“少爷,你就是打死我们,我们也不能让你去啊!这大火会烧死你的!”
“小天,抖擞起来!林家的仇,我们必定要报,不管仇敌是谁,都必须为此支出代价!但是,当务之急我们必须从速分开这里,再做筹算。”
“不错,就是你想的那般!林家这块肥肉,但是有很多人眼馋,之前碍于林家的威势,天然无人敢犯,但现在林家没了,他们想名正言顺地朋分这块肥肉,就必须让林家的人完整消逝,以此来堵住悠悠之口。”
小诺和阿杰没有罢休,反倒是将其抱得更紧,他们惊骇一放手,自家少爷就将冲进火中,被烧成黑炭。
“好,我们走!”
林天神采一变,心中升起一个不好的动机,他虽说只要十一岁,但已经懂事,对于一些事情有着打仗,身为林家的少家主,他可不是对世事一无所知的懵懂小子。
有人说,不利的时候,喝凉水都会塞牙。
“是谁?到底是谁!我林家与你到底有如何的仇恨,你竟然灭我满门!”
小诺和阿杰担忧地喊道,林天的模样差点把他们吓死。
但是,他真的不想死啊!
气愤,悔怨!
“少爷,你如何了?你不要吓我们啊!”
只是,如有人现在在此,定会眼露诧异,林天伤口处的血液,竟是如同被牵引着般,向着腰间的口袋里涌入,被一个残破的三足鼎接收了。
林天摇了点头,断交地说道。
一道衰老的声音,传入了林天的耳中,他昂首望去,一个熟谙的面孔印入了眼中,恰是林家的白叟,林镇,一个从小跟着爷爷,看着他长大的白叟。
这一点,林天有着切身的体味。
不甘,痛恨!
昔日里气势雄浑地林家,早已被大火覆盖,稠密地黑烟,几近遮住了碧蓝的天空。
他的身上,沾满了血迹,有本身的,也有别人的。
“少爷,不要啊!”
“要死了吗?”
林天的口中收回了一声绝望地号令,在一阵咳血中,不甘地倒在了地上,气味全无。
熊熊大火,直冲云霄,炙热的火焰,仿佛要毁灭天下。
除了林天三人以及散落在外的少数人外,其别人都已死去,那鲜红地血液,从内里流淌出来,将大地染成了褐红色。
“我要杀了你!我必然会杀了你!不管你是谁,你藏在哪儿,我必然会把你找出来,让你血债血偿!”
林天放弃了挣扎,瘫倒在了阿杰的怀里,浑身的力量,仿佛被抽走了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