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写。
第二天上午和下午,丁凡给小贾打过两次电话,都没有人接听。入夜后,他又给他打电话,响了好久,终究被他接起来。
这时候已经是傍晚。水泥路平坦展,酡红的落日光稠稠地铺在上面。除了丁凡,四周没有一小我。路的两旁是齐腰深的荒草。小区里的草坪当然不一样,有人浇水,修剪,喷药,看上去,像绿茸茸的地毯一样。
有病!他骂本身。
他径直走到沙发前,坐下来。小贾跟着他,也在沙发上坐下来。他坐在了暗影里,盯着丁凡,那神态跟照片里的一模一样。
固然它的身子看起来很柔滑,但是他切它的时候,却感觉很坚固,像极具韧性的胶皮。
天亮了。
丁凡扶着门框,深深吸口气,尽量平静地说:“你……拍了这么多照片啊?”
到了周末,他就领着那只小鸡雏出门吃虫子。人家领的宠物是狗,只要他的宠物是小鸡雏。它紧紧跟在丁凡身后,丁凡走到那里它跟到那里。因为它太荏弱了,一只鲁莽的脚板便可
他的大脑一片空缺,惶恐地朝后退,终究靠在墙上,傻傻地看着那条虫子,手足无措。
阿谁饭店买卖一点都不好,只要他们三小我用饭。灯光也无精打采,一片昏黄。
小贾本年30多岁了,没结婚。他长得很肥大,神采惨白,胡子稀稀拉拉,常常不剃。
丁凡一小我流落在京都,在一家时髦类杂志社当编辑。
并且,丁凡是个大男人,小贾也是一个大男人;别的,丁凡向来没有向他索要过甚么照片……
“小贾!快跑啊!”
我猎奇地停下来,撅断一支,拿在手里玩。我一边走一边撕掉那包在内里的绿色叶子,一片,一片,一片……撕到最后一层,我一下惊呆了:那东西的“蕊”里,竟卧着一条虫子!它藏得真深啊,它悄悄地看着我,一动不动。我怵然一惊,猛地把它摔在了地上。
固然见过两面,但是丁凡和小贾并不算太熟。在这个夜晚,小贾莫名其妙地给他寄来了一张照片。
据她说,这个小贾是个拍照奇才。
今后丁凡放工回家,走到小区外,他必然走在水泥路的中心。他不断地看两旁的荒草,猜想那边面必然藏匿着无数条那种绿虫子,满身一阵阵发冷。这天早晨他翻开电脑,进入邮箱,再次看到了一封没有主题的邮件。他翻开,竟然又是小贾的照片!
没等阿谁画家朋友说话,他就把电话挂了。他把被子朝头上拉了拉。
……你会觉得我之前就见过这类虫子,然后才生出了灵感――不是的。你还会思疑,我这个情节是编造,为了增加这个故事的可骇――也不是的。我骗你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