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案上暖了一壶酒,简禾一边往瓷杯里倒酒,一边浅笑道:“那是放天灯,灯罩底下有个小烛台,点上火就能飞到天上去。人们会在灯罩上写上夸姣的欲望,但愿灯能把本身的欲望带到神仙那儿。”
一滴盗汗从简禾的额角絮絮滚落。她拭掉汗珠, 忍不住腹诽:无知就是幸运。如果你们看过脚本, 必然不敢在他面前胡说八道。
“我不听话的时候我娘会揍我屁股,它不听话的时候, 姐姐你也会打它屁股吗?”
几个小孩儿固然奸刁, 却也很听话, 听到简禾的叮咛,相互望了对方几眼, 就都乖乖地跟简禾挥手道别了。
另有,也不晓得是不是他端菜端多了头昏目炫,总感受那小怪物斜睨他的目光凉飕飕的,的确跟个大活人似的……
简禾:“……”
除了进城的第一天,这也是玄衣第一次被那么多人类包抄。他把下巴搭在了简禾的肩膀上,两个尖角把小兜帽顶得老高,猎奇地望着两边的风景后退。
简禾把玄衣放在了本身的劈面。泛黄的铜炉在桌面滚滚冒烟,小二把荤素菜式顺次围着铜炉摆好,撩开帘子拜别之前,还古怪地看了简禾一眼――毕竟,他还真没见过跟牲口面劈面坐着吃火锅的人。
雕花窗外,数不清的天灯飘飘荡扬飞上夜空,玄衣抬头,敞亮的光点在他的眸子中集合又飘散:“他们在做甚么?”
玄衣板着脸道:“你感觉我会在乎这类小事?”
几个小孩儿的重视力已经被吸引了畴昔,叽叽喳喳隧道:“姐姐, 它长得好怪啊, 那么黑。”
对此,玄衣表示得毫不感兴趣,但并没有回绝。一起相处这两个月,简禾已经摸清了他“不回绝就是承诺”的脾气,便放心肠点头定下了路程――去江边的一座闻名的酒家用膳,坐花船弄月游江。
“既然升上去是因为点着了火,那等火烧完了,终会有落下来的时候。”玄衣不屑道:“不实在际。”
要晓得,魔族人平生只换一次鳞。小时候,身上有部分皮肤是没有鳞片覆盖的,那也是幼年的他们最轻易受伤的部位。成年前夕的那次换鳞后,鳞片会武装到满身的每一寸,像铠甲一样伴随他们平生。
趁这机遇,简禾决定给他友情传授点儿套路,悠悠道:“不是如许算的。我们寻求的不是成果,而是过程。说到底,‘放天灯’只是约心仪的人见面的来由,见面以后的事儿――跟谁一起写下欲望、跟谁一起肩并肩点的火,跟谁一起看天灯飘远,才是意义地点。”
人类仇视魔族,城中另有那么多仙门后辈来交常常,如果让他们发明有魔族人在信城中,搞不好会脱手对于玄衣,把他赶出去。为了制止费事,也因为养伤,这段时候,玄衣只要在夜深人静时才气无所顾忌地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