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着夜色,两人来到了江干的酒楼。因为近水楼台,依江而建,这酒楼还把停业生长到了江面上。在天清气朗、江风不大的早晨,客人能够挑选在船上用膳,弄月、游江、享用美食三不误。
用人类的词语说,额心鳞片就是魔族人的“聘礼”。
简禾:“我懂,的确是两个物种。”
话说,脚本里就没写过魔族人是如何求爱的,上辈子她也没机遇体验一番。既然现在起了话头,简禾干脆一并满足本身的猎奇心:“话说,你们魔族是如何向心仪之人表达好感的?”
《玄衣日记》
明天,内里人潮拥堵,人气混乱,玄衣的气味隐于此中,反倒没那么轻易被看出是外族,明显是个千载难逢的散心机遇。
另有,也不晓得是不是他端菜端多了头昏目炫,总感受那小怪物斜睨他的目光凉飕飕的,的确跟个大活人似的……
两人定睛一看,公然,就在刚才船底的位置,那乌黑的翻滚的江水中,飘起了一只裹着水草的腐臭人手,指甲猩红,断口处被啃得稀巴烂,连着肉屑的筋脉白骨清楚可见。
简禾:“……”
简禾讶异地转头,却只来得及看到一个后脑勺和两只小角――玄衣已经转过甚去了。
一滴盗汗从简禾的额角絮絮滚落。她拭掉汗珠,忍不住腹诽:无知就是幸运。如果你们看过脚本, 必然不敢在他面前胡说八道。
昂首看到天气已经暗了, 简禾哈腰轻拍一个小屁孩的肩膀,边哄边领着他们出门,道:“很晚了。你们几个小孩儿伶仃在内里不平安, 别让家里人担忧,快回家吧。”
雕花窗外,数不清的天灯飘飘荡扬飞上夜空,玄衣抬头,敞亮的光点在他的眸子中集合又飘散:“他们在做甚么?”
幸亏,简禾主动来搭话后,玄衣的表情较着有所好转,冒出的黑烟渐突变淡消逝。他终究动了尊蹄,轻巧地往下一跃,跳到了稍矮的桌面上,再谙练地顺着简禾手臂往上一爬,坐到了她怀里,两只前蹄放在了她心口。
不过,事出俄然必有妖。简禾视野在中间一扫,瞧见了地上积了一滩亮晶晶的液体,稠浊着未消化的鱼肉和胃液:“你吃坏肚子了?”
“我不听话的时候我娘会揍我屁股, 它不听话的时候, 姐姐你也会打它屁股吗?”
这是防盗章, 采办比例低于50%会被拦住,48小时后规复注释。 宠物?
简禾惊奇不定,悄悄地拉开了衣服,对上了一双圆滚滚、澄莹莹的兽眸。
……
要晓得,魔族人平生只换一次鳞。小时候,身上有部分皮肤是没有鳞片覆盖的,那也是幼年的他们最轻易受伤的部位。成年前夕的那次换鳞后,鳞片会武装到满身的每一寸,像铠甲一样伴随他们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