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刚才我确认过了,我喜好的是男人。”冯沅促狭的说,意犹未尽的挑挑眉毛,那神采仿佛在弥补,没错,哥就是个地痞!
冯沅用力含住许慕绯色的唇瓣,在刚才铃铛碰到处所展转厮磨了几下,肯定没有题目后,便强势的抵开他的唇齿,正大光亮的探入舌尖,肆无顾忌的开端寻觅刚才的东西。
“不错,鄙人三天前刚从魔界来到人界,暂借那件银饰居住。”
下一秒,冯沅柔嫩的嘴唇便悄悄覆在他的嘴唇上。
妈蛋,之前的女人蜜斯们是如何想的?把刀枪剑戟挂在肩膀上是几个意义?
许慕手上顿住,一头雾水的昂首看看冯沅,“我当然是男的啊。”
许慕:………………
“是么?”冯沅挑挑眉毛,握住许慕的手将那件东西移到许慕的肩膀处,“这东西叫做压襟儿,是之前的女性专门放在衣衿上的装潢品。”
快递小哥瘪瘪嘴,正想把那件压襟儿塞回背包,冯沅压在他手上的那只手却不但没有移开,反而减轻了力道。
哪有才剖明就揍人的!
冯沅隔空捏住那颗珠子,面无神采的看着珠子中间的那抹尽力突撞的红色,声音冷得像万年寒冰,“好大的胆量,竟然想夺人的肉身?”
许慕猝不及防的眨眨眼睛,看着冯沅那张漂亮得让人不敢直视的脸。
“不消了。”快递小哥缓慢的解下安然带,推开车门落荒而逃。之前如何就没发明男神有地痞属性?
他也不晓得哪来的热忱,就是放不下那串东西。
哪有直接问人这个的?
那但是人家的初吻!
那小人抻着衣摆伏在水珠中间,行动标准的朝着冯沅拜了几拜,竟然口吐人言,“鄙人并未想夺人肉身,只是他身上气味稠密,想借机躲些光阴避避风头罢了。不然鄙人钻进他的脑筋里岂不更加便利?”
“拿着吧。”冯沅垂眸扫扫那件银饰,揉揉许慕的脑袋,也是横公鱼的一片情意。
“你已经入魔?”看到它标记性的红色双眼,冯沅立即皱起眉头,魔跟别的几类妖怪分歧,它们成魔后便会极度讨厌人间的炊火气,是以鲜少会踏足人界。
这类事情说清楚就好,至于身材力行么?
听到冯沅的声音,那抹红光呆滞了下,随后便在水珠里装聋作哑的静止不动。
他刚才听到阿谁题目了?
连着前面的状况,不就是喜好……我?
它长得白白嫩嫩,端倪精美,只是双眼也和身上的斗牛服一样,泛出幽幽红光。
他手上的压襟儿不谨慎跟着行动甩在脸上,此中一颗铃铛恰好碰在他的嘴唇上,一抹红色的流光缓慢的窜进许慕的嘴里。
唇间温热的触感让许慕耳颊之间一片炎热,心脏如同擂鼓般的跳动起来。他的睫毛扑落落的颤栗着,像只惶恐失措的胡蝶,冯沅在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