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活着_74.抢劫犯落网,我高兴!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日前,一条消息引得大师“普大喜奔”,启事是“又一个”掳掠犯被抓了。报导说,11年前,23岁的庐江穷小子高某伙同别人掳掠了2000元,火伴接踵入狱后,他却幸运逃脱并凭着分赃所得的300元慢慢发财,身家千万。

而先前火爆收集的,弄得大家皆知的石二群,传闻16年前,5名犯法怀疑人持改装的左轮手枪闯进郑州市一储备所内,开枪打伤保安和一名银行柜员后抢走208万现金叛逃。让人不测的是,正犯石二群16年间把掳掠分赃的100余万当作“第一桶金”,购买地盘搞起开辟,成为一名资产过亿的地产贩子。这16年里,他不抽烟不喝酒,做慈悲,为人沉稳精干,商界里的人都爱和他打交道,成为小县城“创业榜样”,终被抓获,锒铛入狱。

对目前这类社会遍及存在的“仇富”、“仇官”心机,我们要充足警戒;但对那些做过或者正在犯法的人,我们还是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绝壁勒马,转头是岸”。

明显,这是极其过火的说法,实在我们四周有很多“勤奋致富”的典范,像石二群如许通过掳掠银行这类极度体例实现本钱(特别是地产商的本钱)在原始积累的过程中,通过化公为私、权钱买卖等见不得人的路子来实现的也不是没有。大师所说的本钱的原罪,没人说得清。

庐江穷小子高某和石二群之流被抓了,大快民气,这印证了一句老话:出来混,迟早要还的。那么,另有的、潜伏的高某和石二群呢?

上面两个故事就没有那么惹人谛视了,《泉州大老板靠掳掠坐台女起家,被捕时正谈3千万买卖》、《掳掠犯逃狱流亡十多年景总经理,多年没睡过安稳觉》,不过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掳掠后发财。

这就给人们一个错觉:大凡发财致富的,恐怕都是掳掠犯。中国有句古语叫作“赤手起家”,让人热血。可纵观那些所谓的“富人”,阿谁不是黑社会和强权势力,阿谁不是靠黑手和掳掠起的家?是的,他们不去拦路掳掠,不抢发廊女,能够抢银行、抢国企、抢病院、抢黉舍、抢股市,无所不抢。掳掠是不法的,变相打劫呢?连《**日报》2014年8月7日都发文指出:“中国有太多人致富是靠着‘封建本钱主义’的裙带干系(比如,很多公营矿山来自低价不法获得国度资本),‘蛮横本钱主义’的本钱增值(比如很多房地产商囤地待涨)。这些题目导致了社会的极大不公允,是贫富差异里不能容忍的部分,是封建主义和本钱主义里那些最阴暗的部分。”乃至阿谁被誉为“民主斗士”的台湾人李敖都以为:中国的富豪99%都是刑事犯法分子!太绝对了。

加入书架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