嶙峋的乱石堆中,一道身影踉跄着向前冲了几步,便倒在地上。
“你是如何做到的?”汉斯颤声问道。
男人走上前,从怀里取出一卷纸,在他的面前抖开。
他看上去,仿佛是因为痛苦在抽搐,然后身子便蜷成一团。
四人分头行动,汉斯提着枪奔西面而去。
呯!
但是即便如许,要在半小时内,在三个方向上无声无息的击杀三个一流佣兵,这件事也是难比登天。
两天前,他们十小我追杀这小我,两天后,这小我追着他们六小我杀。
畴昔两天里,阿谁如何杀都杀不死,一不留意就玩反杀的家伙,像死神一样如影随形,让他明白了很多同业都对这个国度望而却步——这里有一群强大的铁血兵士,他们不但有决死杀敌为国捐躯的勇气,还具有能与任何劲敌一战的本领和意志。
这个藐小的行动,让他的身材大部分被乱石挡住了,汉斯对准他头部的一枪也打偏了。
比如面前的猎物,完整就是一头为疆场而生的怪兽。
从北美到非洲,再到烽火连天的中东,他凭着高超的枪法尽情收割生命,享用猎杀的快感,早已忘了惊骇是甚么。踩着别人的尸身,他一步步走向佣兵生涯的顶峰,成为了业界最贵的偷袭手。殛毙让人变得疯魔,鲜血让人变得傲慢,在款项的差遣下,他终究踏入了传说中的佣兵禁土——这个对他来讲完整陌生的东方国度。
想到这里,汉斯的身材突然变得冰寒,心中警兆突现,仓猝朝天鸣了两枪。
连场苦战下来,那小我早就浑身是伤。
惊骇在这里被唤醒,像蔓草一样在贰内心疯长。
从本身分开高地驱车来到这里,不太短短两三分钟时候。能在如此短的时候里措置好伤口并逃得没影,又申明甚么?申明那人受的伤,不敷以影响他的行动。
汉斯悄悄从高地上退下,朝远处打了个手势。
他惊奇地发明,在本身扣动扳机的刹时,那小我竟然动了。
这场战役,已经持续了整整两天两夜。
一个满身缠满绷带的男人单手持枪,枪口指向了他。没有任何动静,他像幽灵一样呈现在了这里。
即使心中惊骇生出退意,但汉斯晓得本身不能逃。面对如许的敌手,逃只会死得更快。
四人面面相觑。三枪过后,煮熟的鸭子竟然飞了,汉斯的脸有些挂不住,心中邪火上窜。
乱石堆中,有一滩夺目标血迹,目标却没了踪迹。
洞口上面,竟是一条坑道。阿谁男人,应当是操纵这个坑道,完成了对那三个佣兵的猎杀,然后悄悄呈现在了这里。
既然如此,他为何现身于此,还硬生生挨了他三枪?
如何会如许?莫非只是偶合?
汉斯心中也生出了退意。
“这里没有战役,以是没有俘虏。”男人嘲笑,拔出匕首,再一次用力捅进了他的身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