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摄政王_第四十三章 最后那一寸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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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被我打败了的话,可否摘上面具让我一睹真容?到现在我都不晓得你长甚么模样!”

“战!”

他汇集父亲流散的旧部,东征西讨,所向披靡,在三年以内使得赫连部落权势生长到极盛,一举压过宇文、慕容、独孤、斛律和拓跋五大部落,成为鲜卑三十六大部落之首。

软榻上熟睡的章怀东被他吵醒,嘟囔了一句:“你才无聊,竟然陪着聊了一夜。”

“畴昔数十战我们都未能分出胜负。如果此次能够,我倒有个设法。”赫连岳眸子一转。

“等复书到了再走吧!”低垂建议,“不得不说,如许谈天还挺好玩的。”

公孙雪仍然是冷酷如水,直言不讳道:“有位朋友想要上山去,但是你挡住了来路,以是我只好请你过来,好让他畴昔。”他实在是懒得扯谎。

这时又一封信被箭送到,谈天持续。赫连岳问:“解缆了吗?”

跟着公孙雪将旗一展,震颤民气的战鼓声骤起,兵士们挨次出城,铁流沉寂如夜,连他们身边的高大战马也寂然无声。待他们在城外的空位上排好阵型,向着北方开赴时,刹时变得像是奔腾的巨浪、暴怒的长龙,在燕云大地上风驰电掣,所过之处烟尘漫天,地动山摇。

强者之间难分胜负,不是因为没法相互击倒,而是因为能够相互击倒,以是才不能将对方击倒。这个事理公孙雪和赫连岳都懂。

同为马队,鲜卑马队的战力远不如幽州北地马队。这是因为鲜卑人的金属冶炼技术程度低下,能造些堪用的刀剑已属不易,对于精工细造的铠甲出产,便束手无策了。以是鲜卑马队常常以简便的皮革为战甲,这使得他们矫捷性虽强,防护性却差,面对汉人的强弓硬弩亏损很大。

实在不但赫连岳利用战锤作为兵器,游牧民族都喜幸亏疆场上利用战锤啊狼牙棒啊之类的敲击钝器。这不但是因为他们力大无穷,更因为汉人喜好穿甲胄,用刀剑之类的轻兵器去进犯还得对准缺点,费事的很,不如用这类挥动起来动能大的兵器,将对方连甲带人一起砸烂。

赫连岳剽蛮的脸上笑容不改:“哦?即便我不拦在山口,他可有那本领上得山去?”赫连岳此话有理,因为想上聆仙山的人现在都长眠于山腰了。

“或许下一次,我就会不顾统统地砸下去。”

到傍晚时,北地马队达到距鲜卑人五十里处。公孙雪命令不再进步,当场安营,并派出几个精干标兵,趁着夜色骑马到鲜卑营寨前,弯弓搭箭送出来一封战书,上写:“日出之时,我必来战。公孙雪。”

半个时候后,公孙雪复书:“恰是,战否?”

赫连岳身长九尺,虎背熊腰,肌肉暴鼓,双手各持一柄三百斤重的精钢大战锤,就连胯下的坐骑也是罕见种类的战马,通体覆盖着北极熊一样的长毛,在身形和力量上比同类大出很多。更可骇的是,相传此马不吃草,只吃死尸,每天都会垂着鲜血淋漓的大嘴在死囚牢四周转来转去,只等赫连岳一声令下,便可大开贪吃之宴。除此以外,若无赫连岳的束缚,它还会在疆场上猖獗进犯其他战马,其残暴脾气和巨大抵型使得它有如百兽之王,常常还未开战就迫得对方战马委靡胆怯,输了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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