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_第7章 孟秋纪第七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夫有以噎死者,欲禁天下之食,悖;有以乘舟死者,欲禁天下之船,悖;有以用兵丧其国者,欲偃天下之兵,悖。夫兵不成偃也,譬之若水火然,善用之则为福,不能用之则为祸;若用药者然,得良药则活人,得恶药则杀人。义兵之为天下良药也亦大矣。

夫攻伐之事,未有不攻无道而罚不义也。攻无道而伐不义,则福莫大焉,黔黎利莫厚焉。禁之者,是息有道而伐有义也,是穷汤、武之事,而遂桀、纣之过也。凡人之以是恶为无道、不义者,为其罚也;以是蕲有道,行有义者,为其赏也。今无道、不义存,存者,赏之也;而有道、行义穷,穷者,罚之也。赏不善而罚善,欲民之治也,不亦难乎?故乱天下、害黔黎者,若论为大。

二曰:古圣王有义兵而无有偃兵。兵之所自来者上矣,与始有民俱。凡兵也者,威也;威也者,力也。民之有能力,性也。性者,所受於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武者不能革,而工者不能移。兵所自来者久矣。黄、炎故用水火矣,共工氏固次作难矣,五帝固相与争矣。递荣枯,胜者用事。人曰“蚩尤作兵”,蚩尤非作兵也,利其械矣。未有蚩尤之时,民固剥林木以战矣,胜者为长。长则犹不敷治之,故立君。君又不敷以治之,故立天子。天子之立也出於君,君之立也出於长,长之立也出於争。争斗之所自来者久矣,不成禁,不成止。故古之贤王有义兵而无有偃兵。家无怒笞,则竖子、婴儿之有过也立见;国无科罚,则百姓之悟相侵也立见;天下无诛伐,则诸侯之相暴也立见。故怒笞不成偃於家,科罚不成偃於国,诛伐不成偃於天下,有巧有拙罢了矣。故古之圣王有义兵而无有偃兵。

四曰:夫救守之心,未有不守无道而救不义也。守无道而救不义,则祸莫大焉,为天下之民害莫深焉。

禁塞

残暴、奸滑之与义理反也,其势不俱胜,不两立。故兵入於敌之境,则民知所庇矣,黔黎知不死矣。至於国邑之郊,不虐五谷,不掘宅兆,不伐树木,不烧积聚,不焚室屋,不取家畜。得民虏奉而题归之,以彰好恶;信与民期,以夺敌资。若此。而犹有忧恨、冒疾、遂过、不听者,虽行武焉亦可矣。

五曰:凡君子之说也,非苟辨也;士之议也,非苟语也。必中理然后说,必当义然后议。故说义而王公大人益好理矣,士民黔黎益行义矣。义理之道彰,则残暴、奸滑、劫夺之术息也。

作者:吕不韦

先发声出号曰:“兵之来也,以救民之死。子之在上无道,据傲荒怠,贪戾虐众,恣睢自用也,辟远圣制,謷丑先王,排訾旧典,上不顺天,下不惠民,徵敛无期,求索无厌,罪杀不辜,庆赏不当。若此者,天之所诛也,人之所雠也,不当为君。今兵之来也,将以诛不当为君者也,以除民之雠而顺天之道也。民有逆天之道、卫人之雠者,身故家戮不赦。有能以家听者,禄之以家,以里听者,禄之以里;以乡听者,禄之以乡;以邑听者,禄之以邑;以国听者,禄之以国。”故克其国,不及其民,独诛所诛罢了矣。举其秀士而封侯之,选其贤能而尊显之,求其孤寡而振恤之,见其长老而还礼之。皆益其禄,加其级。论其罪人而救出之;分府库之金,散仓廪之粟,以镇抚其众,不私其财;问其丛社、大祠民之所不欲废者,而答复之,曲加其祀礼。是以贤者荣其名,而长老说其礼,民怀其德。今有人於此,能存亡一人,则天下必争事之矣。义兵之生一人亦多矣,人孰不说?故义兵至,则邻国之民归之若流水,诛国之民望之若父母,行地滋远,得民滋众,兵不接刃而民服若化。

加入书架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