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荒的足迹_第一百一十三章 兵种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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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们的进度就迟缓了很多,想要不消翻译的交换,王朗看来还需求很长一段时候。

为了防备敌方长途兵器的进犯,盾牌这东西是必必要做出来了,木盾过分于沉重,并且敌方的长途兵器不过就是飞斧和投石,对于这类东西,王朗感觉做藤条盾完整能够对付。

繁忙大半天的时候,王朗将此后的练习打算完成,在心中过了一遍后,对劲的笑了笑,对于他这个军盲来讲,能做出一份较为详细的练习打算,让贰内心感到非常的有成绩感。

说话这东西小孩子学起来,常常会比大人快的多,短短的时候,这些到处乱跑的小家伙就已经把握了很多词汇,固然还不能用于交换,但是通过手势和一些简朴的词汇,也能大抵猜出他们想要表达的意义。

王朗按照兵器将步兵分为长矛兵和弓箭兵两种,长矛兵作为近战兵种,排成方阵用一杆杆长矛构成一道木制长城,以一往无前的气势直接冲毁仇敌,只要和其他兵种配合适当,以少胜多并非不成设想。

夜幕来临,繁忙的人们停下了手中的事情,围在篝火边享用着他们最喜好的事情,滚烫的肉块让他们百吃不厌。

这些白叟已经土埋半截的人了,光荣和女人对他们根基上没有任何的吸引力,余下的时候能够安安稳稳的活到死,就是他们最大的心愿,这段时候在新部落里的糊口固然繁忙,但是过得倒是非常的放心,精力状况乃至比之前好了很多。

看着有条不紊的部落,王朗感到非常欣喜,本身的这个小部落将作为种子,让文明在这个异天下里生根抽芽,让中原的旗号插遍这天下的每一个角落。

那些不能处置重体力劳动的白叟,王朗让他们制作陶器,自从有了这个事情,这些白叟放心了很多,固然王朗曾说过不会放弃任何一个族人,但是对于他们来讲只要本身不是一无是处才是就在部落的最大保障。

其别人看着又在和孔月吹嘘本身的事迹的孔一,没有嘲笑,有的只是恋慕,他们也胡想着本身也能有这么一天。

对于黄瓜的莳植,王朗还是很上心的,作为部落目前独一的蔬菜,这类曾经到处可见的东西,现在就是不成多得的甘旨,对于饮食单调的人们来讲,一根黄瓜乃至比得上一大块肥美的肉。

王朗固然是个军盲,但是也晓得在出行根基靠走,通信只要靠吼的年代,战役如果像街头小地痞打斗那般,将领根基上不成能批示一支军队,乱哄哄的一拥而上,是敌是友都分不清,那不叫战役,只是打斗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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