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谋律_第七十八章 谁敢比他惨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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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她的意义是,凡事要合适逻辑。但逻辑这个词太哲学了。太术语了,大唐还没有,只能以“理”字替代。而所谓逻辑,就是任何事物也没法突破的规律。

一边的衙役到哪儿去找垫子?最后只好弄个草帘子来给金一坐。

那词讼吏姓田,人称老田,约摸四十来岁年纪。长得倒还不错,但不知是不是词讼吏当太久了,看起来非常峻厉,很不好说话的模样。

“田先生就肯定当日之供满是究竟吗?”春荼蘼插嘴道。

“你!咬文嚼字,小儿之戏。”老田哼了声,却不敢正面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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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念到这份偏疼和体贴,她几不成见地微微一笑,让康正源放心。别说所告的只是个多数督,就算要告皇上,她也要在公堂上为拜托人说话。当然。前提是拜托人敢告的话。

词讼吏老田:由原客串贴七十九楼天空扮演(对不起,让您当反派了,不过当初说好了,统统为角色捐躯,以是:好人最名誉!!)

是啊,她如许锋利,非常获咎人,但是她有职业操守。既然站在了公堂上,统统就为结案子和当事人办事。若怕。她干脆就不会来。并不会感觉丢人。

“所诉何事?”康正源再问,“春氏女,起来回话。”

“律法,就是要抠字眼儿的。”春荼蘼又驳了归去,神采端方,“一字之差,谬之千里。先生若没有这类严格严厉的精力,还是不要再上公堂,免得误人误己。再者,我上堂不是与人做口舌之争,而是讲究竟,摆事理,合用律法,申述平冤。敢问先生,你上来就针对我,但是对律法应有的态度?”

演员表:

“田先生,金一乞鞫,反诉之事,你可认?”康正源反过来问老田,仍然态度暖和。

明天的金一比那天更惨,或许因为是白日,看得更清楚而至。如何说呢,归正看不出本来脸孔。但他听到春荼蘼的话,肿成细缝的眼睛看到春荼蘼的目光表示,当即拼着剧痛,伏在地上,高呼,“门生冤枉!”他有秀才功名,以是自称门生。但因为被科罪。却还是需求跪的。而他目前的形象,近似于瘫,或者趴。

感谢。(未完待续)RQ

老田传闻过春荼蘼的事,但第一次直面体味到她的伶牙俐齿,不由着恼。但他也算是沉着的,并没有暴躁,而是嗤笑道,“说到律法,你敢来上堂,可知诸为人作辞牒,加增其状,不如所告者,笞五十。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意义是:给别人写状子,不按实际随便增加状况的,打五十板子。如果增加的状况导致对方罪行减轻的,遵循诬告罪减一等措置。

“或许他们看不上小钱,却看中大钱呢?黄白之物动听心,说不定他们之前是伪善,是沽名钓誉!”老田辩驳道……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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