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石国律法,欺君当斩!不过,历代天子陛下仁慈,在受刑者临受刑前,可提出一个欲望……”
监斩官拿不定主张,跪求天子陛下决计。
沈凌的脑海中,如一枚惊雷炸响!
身在迪拜的他,给他们寄过钱,却被原封不动的退了返来。
对了,本身的拯救仇人和发蒙恩师――在路边摆夜摊的中年小瘦子,他最特长也是最对劲之作,便是一道鱼香肉丝!
“不,我不需求这些东西……”
监斩官及上万公众刹时拜倒,口中山呼万岁。
此时,一名寺人手持圣旨,扯着公鸭嗓子当众宣读起来。
监斩官面露难色。
沈凌一怔,旋即很快明白了――在这个天下,在石国,底子没有‘鱼香肉丝’这道菜。
在刘家的那几年,是沈凌最欢愉的光阴,以后外出肄业,踏遍神州大地,遍访厨界名师,最后靠着本身的尽力和天赋,一步步走向了厨艺的顶峰,人生的顶峰。
被松开了桎梏,却仍然戴着脚镣的沈凌,活动了一动手腕和脖颈,沉声说道。
当年,无父无母,被婶婶赶削发门,在外流浪的沈凌,还不到十岁。要不是浑厚的路边大排档老板收留,沈凌早就饿死冻死在大街上了。
从那今后,他成了他们当中的一员,更精确地说,是成为了他们的家人!成了有点怕老婆的小瘦子,人称‘耙耳朵’刘成和鲜大妹的儿子,成了刘小朵的哥哥。
皇城的城门外,人隐士海,堆积了上万人之众。
鱼香肉丝?需求鱼和肉吗?何种鱼?何种肉切丝?牛肉、鸡肉、猪肉,还是……?
沈凌反对了这些宝贵的食材,现在,他的脑海中,闪现出了本身走上烹调之路的发蒙恩师――阿谁摆路边摊的小瘦子老板。
当沈凌狼吞虎咽,吃完整盘鱼香肉丝以后,他具有了比全天下更首要的东西……一个家!
有的极刑犯要女人,非论妍媸,只是不想临死还是处男之身……这当然也是不实际的。在行法场,当着上万围观者和监斩官的面‘啪啪啪’,这画面太美,有感冒化,更伤天和。
就在这时,皇城内一阵骚动,威武的兵士,护着一驾玉辇,来到了监斩台前。一个身披黄袍的中年男人,从皇辇上走下来,虽不似将军般高大,倒是不怒自威,君临天下。
监斩官喊了半天,场面才垂垂停歇下来。
石国之主一挥手,准了!命人速去膳房,抬锅弄炭。
沈凌闭上眼,脑海中呈现了那盘熟谙的鱼香肉丝,那种熟谙的浑厚笑容……
按说,犯人提出的要求也不算太在理,过分度,只是有些奇葩和惊世骇俗。
现在,沈凌的心头,五味杂陈……
比如看似最为浅显的蛋炒饭、炒青菜,比如川菜中最常见的麻婆豆腐、鱼香肉丝、回锅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