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大文豪_第三章 大预言家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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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相见,林子轩把稿子交给对方。

这件事就算是谈妥了,也没有讲到酬谢,顺手帮手罢了,谈钱多伤豪情,不过林子轩还是请季鸿明在一家馆子里大吃了一顿。

他倒是想写出来,如许能够快速的着名,博得黑人的友情,可想想还是算了,太伤害了,万一被刺杀就不值得了。

他在哥伦比亚大学呆了两年,早就能获得学士学位,不过一向拖着不想返国,才形成现在的局面。

或许会给他颁布诺贝尔经济学奖。

成果显而易见,当他把论文交上去的时候,并没有引发正视。

这是他穿越以来第一次当真的察看四周的糊口,这就是20年代的美国,正处在一个高速生长的期间。

独一的收成是林子轩获得了学士学位,顺利的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了。

在纽约有很多来自海内的留门生,因为阔别故乡,来到陌生之地,这些留门生比较连合,常常集会,互帮合作。

作为一个研讨文学的文人,他感觉本身说的比较委宛,给了林子轩面子,他更想说的是这类平铺直叙的大口语谁会去看啊,一个老头去垂钓的故事成心机么?

林子轩记得那篇马丁路德金的演讲,《我有一个胡想》。

在这个期间能够来美国留学的大略有几类人。

季鸿明看了看稿子上的钢笔字,不由得摇了点头。

耐着性子看了一两页,他放下了稿子。

来到大街上,上了公车,看着四周的本国人,感受很别致。

整篇论文只用了三天时候完成,写论文不需求文采,他能够对付。

林子轩愣了一下,有点不敢置信。

他洗了把脸,刮了胡子,清算了头发,分开公寓。

能够说这是第二次天下大战发作的一个首要本源。

这不是后代,穿戴寝衣就能逛街,在这个年代,作为一个读书人,一个有身份的人,必然要重视仪表,不然会被人鄙夷。

写点甚么好呢?

再说他又不是不懂英文,翻译的吵嘴他还是能看出来∴,的。

林子轩穿上西装,筹办到纽约大学走一趟。

林子轩在内心哀叹。

美国向来都不是天国,特别是对少数族裔来讲,种族轻视到处可见,这辆公车上就没有一个黑人。

过于直白,没有文采?

林子轩浑身充满了干劲,在抄袭了天下名著以后,他又开端把手伸向了经济范畴。

林子轩写的《白叟与海》是后代的翻译作品,和这个期间的文人比拟,用的都是大口语,浅显易懂,天然谈不上甚么文采。

本来那位大族后辈林子轩不差钱,也不鄙吝,为人仗义,在留门生中的分缘不错。

这话让季鸿明内心舒坦很多,如此才气揭示他的才调不是。

一类是官费的留门生,由国度供应助学资金,他们学习的方向大多是产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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