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瑾瑜已经在这片大漠中走了十几日了,可至今都没有走出大漠。
回帐篷的时候恰好碰到冷哥哥,当时冷哥哥就说我肇事了。他说小白身上有狼王的味道,周遭数百里的狼群都认得,用艾草将我满身寻了个遍,才将小白抱走。
小狼崽本来就在三蜜斯怀里,她护住狼崽天然比冷哥哥要便利,冷哥哥的行动便比她慢了半拍。
因为,这只狼崽通体乌黑,浑身没有一根杂毛,竟是比花世子叶枫送给宸儿的那只寒城白狼还要纯,一看就不是凡品。
低头看了眼怀里懵懵懂懂的小狼崽,白瑾瑜轻声嘀咕道:“你莫要怪我,我不伤你性命,只取一点你的血便可。当然,需求时,我为了保命害死了你,你也不要怪我。”
小狼崽“嗷”地一声惨叫,血珠飞溅,白瑾瑜已拎着它脖子上的外相,持续飞奔起来。
“混账!说这些没用的做甚?你觉得那狼王是你爹爹吗?还不从速把这个小孽畜丢进灭亡之海去?”
被大汉这么一说,统统的人都不吭声了。
大汉的体例不能说不可。
以是,大汉的体例只能解燃眉之急,倒是底子治本不治本。
说完,他的手指在小狼崽腿上悄悄一划。
白瑾瑜的俊脸狠狠抽了两下。
就算有,狼会泅水, 多量量的狼群入水,水怪也不成能一下子把统统狼群吞噬。稍有不慎,就会有漏网之鱼。
那么,临时操纵狼崽摆脱掉狼群的驼队,就能顺利走出去吗?
公然,这么简朴卤莽的体例非常有效。
将狼崽丢进灭亡之海,狼王的确有能够带着狼群下湖去救本身的孩子。那样,湖里的水怪就能吞噬狼群。
莫名其妙,他脑海里便闪现出小曦的身影。
冷哥哥和三蜜斯想都没想,同时扑身挡住小狼崽。
他们不但弄了只狼崽过来,并且,还不是浅显的狼崽。
也不与大汉筹议,白瑾瑜猛地抓起狼崽,拔腿就跑。
小白?
事不宜迟,只能冒险了。
这可如何是好?
白瑾瑜的行动实在太快,从他夺走狼崽,到取血引走狼群,不过产生在分秒之间。大汉一家还没看清楚到底如何回事,已经与死神擦肩而过。瞥见垂垂远去的龙卷风,大汉带着百口跪倒在地,向阿谁沿着灭亡之海奔驰,越来越远的红色身影虔诚地磕下头去……
“啪”地一声,血肉飞溅,冷哥哥的后背被打得皮开肉绽。
他的行动太快,一时候,谁也没反应过来。
大汉手里的鞭子方才都能在骆驼身上抽出血痕,这么一鞭子抽下去,只怕一下子就能把狼崽抽成两截。
大汉气得浑身颤栗,指着冷哥哥,颤声问:“它是你们谁弄来的?”
这类环境,小曦最好离得远点儿,免得白白陪着他断送狼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