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mm。我在家中排行十九,是最小的。”司筠一本端庄的改正他。
司筠清澈的眼眸闪过一丝莫名的光芒。十一哥说过,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人类是人间最奸刁的生物,毫不能与之厚交。至于汪旺一个小孩要如何在这个混乱的世道中活下去・・・
“旺旺,慢一点,说不定有伤害呢!”司筠道。
司筠小妖怪固然脑筋简朴,但是被中二少年冷嘲热讽了半个月,内心不是没有火气。以是以重伤为由,从别墅带出的东西全由汪旺来背。妖族的行事原则中可没有尊老爱幼的风俗。
司筠立即昂首,恋恋不舍的关上了手机,紧接着以超出之前几倍的速率超越汪旺:“走吧!快点!”
汪旺家的别墅在郊区山腰,当时建在这里就是图个氛围清爽,以是离鹏都会区另有一段间隔。
妖识这么高大上的东西就是让你用来走路玩儿游戏的吗?给你们妖怪留一点庄严好不好啊!
“啊!妈妈,妈妈,有妖怪!妖怪还张着嘴巴要吃我!哇・・・”
现在汪旺的外型很有喜感,一身休闲的登山服,外加一个跟他身高差未几的大型观光包,气候又很热,发丝因为汗水服帖的贴在头皮上,显得格外狼狈。
“司筠,再玩儿下去手机就没电了,我们要快点赶到城里找到充电或者卖充电宝的处所!”
望着前面走的气势实足的司筠,汪旺内心美滋滋的・・・
“在想甚么呢?”汪旺小屁孩不满的声音打断了司筠的思路:“东西全都给我背还走这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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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旺持续苦口婆心的劝,心中一片悲惨。为甚么本身现在十三岁,做的倒是四十三岁的事呢?本身又不是她妈・・・呸呸呸!她爸!
汪旺不想晓得偶尔在路旁或者轿车旁呈现的大滩干枯血迹是如何回事。
开打趣!季世如果能打电话上彀还叫甚么季世?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现在他的首要目标就是带着他的金手指司筠去都城找爸爸!小说里说过,像他这类季世前就有奇遇的就是天生的猪脚命,说不定还能够顺手挽救个天下呢!
司筠却如临大敌。
这个背包是汪旺在网上看到背包客的信息的时候脑袋发热买的,一套户外用品下来花了他好几千大洋,本来是筹办来一场说走就走的观光的,没想到却在这里派上了用处。
汪旺是浅显人类自不必说,司筠现在除了接收淡薄的灵气,也只要靠食品的能量来保持保存。这三天,别墅里的便利面都被两人找出来吃掉了。以是一等司筠能够自在行走而不吐血的时候,一大一小就分开了别墅。
此时他们像是在丛林中行走,高大细弱粉饰阳光的树木,富强的杂草和灌木丛。四周很温馨,静得连一丝虫鸣鸟叫的声音都没有,只要偶尔停靠在路边的轿车和脚下模糊可见的马路陈迹提示他,这还是阿谁当代化的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