厥后公婆家的弟弟也娶妻了,场面应当挺昌大的,村里人,特别是村里的媳妇很看重婚礼,棉花没赶归去,老公带着孩子归去插手了。
棉花跟着老公去了公婆家,公婆家住在村庄里,是那种换了火车,再坐汽车,换了汽车还要下来走一段路的偏僻村庄,普通人根本来了就出不去,因为到处是山是岭,那么多村落、那么多镇,的确就是诸葛亮的八卦阵啊!
有了女儿,她仿佛更欢愉了,独一不敷就是经济严峻,照看女儿就不能上班,她统统都要重新适应,早晨不能睡好,即便眯上眼睛就要睡下去但还挺着要起来冲奶粉,女儿睡的时候,她站在斗室子里看本身喜好的文学册本,即便糊口给了棉花再多的痛苦,但是她从未放弃人生,因为她眼里的人生是残暴的,即便面前不好过,也是临时的,她要寻求本身心中残暴的糊口。就如许她本身将女儿带到2岁,然后送到双语幼儿园,就去上班了。
棉花从不知别人的婚礼甚么样,因为从没插手过婚礼,但是本身的婚礼真是不像模样极了。棉花当下感觉很委曲,但是又说不出来为甚么委曲。
每次过年回公婆家,公婆都会使些神采给她,她并不气也不辩论甚么。她渐渐晓得一味的让步并不能让对方有所收敛,因而她开端反击,她并不怕他们,在她眼里,对这些人是不屑一顾的,毕竟本身是都会里长大的女孩子,这些小家子气的事情,她底子不会放在心上。
如果本身大学时手机能够拍照这么便利的话,就――嗨,那还用想吗?必然比他们还出色吧!棉花小小的自负心又保护了本身一次。
她日渐肥胖下去,面孔日渐干瘪,没有赤色,没有活力,变成鲁迅笔下被糊口逼迫得如同木偶一样的闰土似的,耳边不时的传来老公的骂声,阿谁捡褴褛家庭里出来的牲口普通的东西。
棉花每次换事情实在都是在体验糊口,她感觉本身就是一个心机学上的行动主义者。她不在乎老公是不是在乎她,不在乎公婆的神采,她只是把这些都看在眼里,暗自嘲笑着。她有本身的天下,每个礼拜六,她都要在图书馆呆上一天,在小饭店悄悄松松地吃上一顿,偶然候就去买点炸鸡可乐返来和女儿吃。她内心感觉欢愉的事情想做都做不完,有那么多成心机的事情,哪偶然候想这些把你不当人对待的如同蝼蚁普通毫无代价的人呢!
棉花偶然和祖奶奶站在门口看人家办事,偶然候是一身红旗袍的新娘子用一个托盘端着一壶酒一盒烟走畴昔,棉花就想起本身不久前的婚礼,没有婚纱,本身在批发城买了一身红衣服,戴着十个金色的顶针,拍了个录相,公婆因为录相还很活力,扮装时,公婆家大嫂和扮装师筹议用最便宜的扮装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