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哇!真好喝,这酒仿佛是波尔多的,哥,你藏得都是好酒啊!”
程乐眼眸一滞。“喜好啊,你是我小堂妹啊!”
淡淡的沐浴露的香味是那样好闻,他的气味包抄向她,她惶惑地睁着眼睛,他的舌就如许霸道地钻入她的口中一阵翻搅,勾着她的舌。大手更是伸到她的脖子下,托住她的纤细的脖颈,加深了这个吻。
“不准在喊我傻瓜,不准,听到没有啊?我不是傻瓜,都是小时候被你喊的,喊傻了!”程征爬起来,按住程乐。“你再喊我傻瓜,我咬你了!”
洗完澡出来的时候,程征正坐在餐桌前,桌上摆满了吃的,从她家带来的,小家伙捧着猪蹄儿在啃呢。
“哥,你真好!”伸直了个舒畅的位置,程征闭上了眼睛。“你是最好的哥哥,比我爸妈仁义多了!”
“你呀”!程乐无法地点头,本来不想吃的,但是看她吃的这么香,他擦了把头发,也坐下来,拿了一只两人劈面而坐,啃猪蹄儿。
程乐沉默,“好了,松开手,征征--”
“呵呵,傻瓜!”程乐真是感觉小堂妹好玩,不由得有叫了一声。
程乐地内心一慌,从速支起家子,“好!好,哥承诺了,先放手!”
程乐只是深深的看了她一眼,在看到那脸上的水渍时,眸子不自发的一痛,终究,还是没再说甚么,去寝室拿了寝衣,然后去了浴室沐浴换衣服。
“嗯!”程乐也一抬头喝掉了,这酒这么喝有点糟蹋,但舒畅就行了,管不了那么多了,他明天表情也很奇特。
又倒了两杯,两人喝起了小酒。
“真的?”
“是没甚么大不了的!统统都会好起来的,征征,你会熬畴昔的!”程乐也有点微微的晕眩,这酒的后劲儿很大。
“但是,内心还是难受啊!为甚么豪情的事这么庞大?”
吃了一半,程征俄然看到他家的置物柜里有红酒,洗了手,跑去拿了瓶红酒,启开,给两人一人倒了一杯,“有肉有酒才叫席嘛!哥,你也喝点!”
“喝红酒吃猪蹄儿,粉碎氛围!”
“嗨!我们都很不幸了,你没女人,我没男人,讲究甚么氛围,喝了喝了,不管,你陪我喝!”
“真的!”他沉声。
必然是喝了太多酒的启事,必然是如许的,不然他身材如何会在征征这么靠近的环境下,快速就紧绷了下来,另有竟然有反应,他想他必然是太需求女人了吧!
如果,林筝真的喜好他,就祝贺他们吧!
“呵呵,”程征又笑了,凑到程乐的颊边,亲了下。“哥,送你个晚安吻,mm我好爱你哦,你一辈子都当我哥哥,宠着我,晓得吗?”
固然很难受很难受,但不会再哭了!
“哼!吝啬!”嘟起嘴,手攀上他的脖子。“我不管,我要你陪着我,我想哭!你得安抚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