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一身反骨,专治各种不服_第27章 穿成了团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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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快受不了了:“不是你……你到底想干吗,你就明说吧。你明天来找我,不会就是为了给我整这么一特别登文学来恶心我的吧?”

不管了,人不成貌相,没准她长成如许就是来利诱我的。

我:“我倒是有个主张。你们去城东帮农夫收玉米吧。太阳落山之前,谁收的玉米多,谁就赢。这城东……”

沈白川:“谁不敢谁是狗!”

顾春书?来的恰好。

原主结婚以后,顾春书又妒忌mm遭到丈夫宠嬖,千方百计粉碎mm和妹夫的婚姻。

我活动了一动手脚,进入一级战役筹办。老子的意大利炮,啊不,嘴炮,已经架好,只等开炮。

我:美女震惊。

沈白川:“合作就合作,谁怕你啊?”

我嘲笑一声:“是么?那可感谢姐姐了。不过我建议,姐姐有这心机还不如花在姐夫身上……”

我还没来及开口说话,顾春书又说:“不过我已经派人去找白菁菁了,我让人跟她说,现在我mm顾秋书才是沈白川的太太,让她哪风凉哪呆着去。她如勇敢给你们俩拆台,我扒她一层皮。”

顾春书:“哈哈,让你猜到了。你这个小机警鬼。”

我嘲笑一声,公然来了,这就开端教唆诽谤了。

当初,让原主替本身嫁给沈白川,让原主蒙受沈白川萧瑟热诚的主张,也是顾春书出的。

偏巧此时,我的手机收到一条消息推送:“因本年歉收,城东收割急需大量劳动力。”

这统统究竟是为甚么?为甚么我一穿越来,这内里统统人都转了性?说好的先虐后甜呢?这哪有虐啊?

季羽光:“敢不敢现在就跟我比一场?”

我话还没说完,两人早已跑没了影。一个开着法拉利、一个开着保时捷,一起轰鸣着直奔城东。

我:地铁·白叟·看手机.jpg

虽说胸针不值钱,但原主一向对其视若珍宝,把它当作本身和沈白川的定情信物。厥后即便沈白川送了原主代价连城的珠宝金饰,原主最宝贝的也还是是这枚胸针,因为她以为这枚胸针是沈白川的初心。

顾春书:“你看一下,如果没甚么题目的话,就在这上面具名吧。”

我胸前佩带的这枚胸针,是原作中沈白川结婚后不久送给顾秋书的独一一件礼品。这胸针还是沈白川插手慈悲宴会时人家赠送的记念品。

原主三岁的时候,保母正给原主沐浴,顾春书趁保母不重视,偷偷将水拧到了最烫的位置,将原主的腿烫了个大泡。烫伤疤好几年才消。

正在这时,路边一个梳着双马尾的小女人走到我面前:“蜜斯姐,你这枚胸针好标致啊。”

顾春书:“哦,对了,另有季羽光,我也警告过他了。我和他说了,他如果然喜好你,就和沈白川正大光亮地合作,少在背后搞小行动。”

顾春书:“因为你是天上地下,独一无二,最最完美的顾秋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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