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王朝的覆灭_第一百三十四回 沈益古战死万寿宫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一个草鞋过来靠近沈益古的耳朵说:“传闻这股清军是驻萍乡巡防左军前营管带胡应龙的步队,他们没敢走大道,是连夜颠末山间险道直插上栗市的。”沈益古急得拍了拍脑门子说:“坏了,坏了,只想到了通衢,没想到清军从山间险道上过来了。没想到,没想到啊……”

一个门徒看到环境已是万分危急,对沈益古说:“徒弟呀,留在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们保护你,你凸起去找雄师队!”沈益古大喝一声:“我已对龚春台多数督说了,有我在就有上栗在,上栗不在了,我另有甚么老脸去见龚春台!”阿谁门徒又说:“徒弟不必惭愧,换上谁也守不住上栗,你就从速撤退吧!”沈益古又一声吼怒:“是我的门徒,就和万寿宫共存亡,不是我的门徒,快快逃命去吧!”

这边洪江会员只要十几杆快枪,2o多支土枪,2oo多大刀长矛,在清军几百条枪的射击下,底子没有还手之力。步队更加慌乱了,有人爬起来向后跑去,一个跑都跑,步队呈现了大败退。

十大罪为:鞑虏逞其残暴,搏斗我汉族二百余万,窃据中华,一大罪也。鞑虏以蛮横游牧之劣种,践踏我四千年文明之故国,致列强不视为划一,二大罪也。鞑虏五百余万之众,不农不工,不商不贾,坐食我汉人之膏血,三大罪也。鞑虏妄自负大,自谓天女所生,东方贵胄,不与汉人以划一之好处,防我为贼,视我为奴,四大罪也。鞑虏挟“汉人强,满人亡”之谬见,凡能够杀汉人之势,制汉人之死命者,无所不为,五大罪也。鞑虏久失威望於外人,致各国乘机侵犯要区,六大罪也。鞑虏为借外人庇护虏廷起见,每以汉人之权力赠给外人,且谓“与其给之家奴,不若赠之邻邦”,七大罪也。鞑虏政以贿成,官以金卖,致政治混乱,民生涂炭,八大罪也。鞑虏於国中应举要政,动以无款中断,而官中宴饮,颐和园戏曲,动费数百万金,九大罪也。鞑虏假颁立宪之文,实施中心集权之策,以削汉人之权势,冀固虏廷万世帝王之业,十大罪也。

众门徒也和清兵搅在了一起,“叮叮铛铛”的刀枪撞击声,庞杂的枪声,大刀砍在皮肉上“扑吃”、“扑吃”的响声,人在灭亡时痛苦的哀号声交叉在一起,构成了一组奇妙、瑰丽的音乐。直杀得六合无光,腥风血雨,清军越杀越多,门徒们在清军的枪声中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几十小我了。

一会儿的工夫,沈益古只砍到手脖子酸,浑身高低成了一个血人。

上栗市是萍乡县北边的中间市镇,离萍乡县城8o里,离浏阳、醴陵两县的边疆不过2o里,并且水路能通长沙、汉口。如果占据了上栗市,进能够打击浏阳、醴陵,退能够回到麻石。一起上,龚春台公布了严格的规律,严禁奸骗、掠取,除了向富户讨取谷米赋税布匹外,别的东西涓滴不准抢取,不然,就以违犯洪江会会法定罪。

加入书架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