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半晌,陶酥才弹了一下路遗石的手,仿佛在负气普通。
凭着感受,路遗石感觉本身应当是被带到了一间封闭的房间,待到关门声响起的时候,他才展开眼。
贵不贵路遗石不在乎,现在的他也算是个小土豪了,只要好吃就行。
拐了几个弯以后,路遗石领着陶酥来到了一家“大排档”,之以是打上引号,是因为这家大排档实在是太洁净了——别的大排档油烟不断,桌上油渍满满,但这家大排档却干清干净,桌上都铺着桌布,一用一换,哪怕是一名客人用完,也立马换掉。
两人对视一眼,便都瞧见了对方眼中的迷惑。
刚吃第一口,路遗石便感受有点不对劲。他昂首看了一眼陶酥,陶酥也正在看着他。
南市的夜宵摊最为闻名的便在东大街,只可惜前不久产生的事令东大街至今都还在整修当中。
陶酥不自发的笑了笑,回了四个字——但是我饿。
刺目标白炽灯被刹时翻开,路遗石只感觉面前俄然亮堂了一阵。
路遗石很清楚,这些人里只要陶酥穿戴大衣。
那叫熊哥的妖族打量了一圈,非常对劲的点了点头,说道:“这一次的质量不错,阿谁穿大衣的待会儿送到我房间,我要好好享用一番!”
这家大排档应当新开不久,招牌都是极新的,也难怪看起来会这么洁净,除了卖力掌勺的,店里就只要三小我,两男一女,那女的年纪稍大,模样看起来应当是老板娘。
陶酥点点头,漫不经心的嚼着肉串,然后不着陈迹的吐掉。
“好啊,去哪吃去哪吃!”
“诶!好的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