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神,”卡塔咕哝着,气势一落千丈!“烦死了,我的气味才终究开端渗入这片地盘呢!”
“甚么题目?”这个秃顶问道,紧盯着弗雷米亚,“这是谁?”
秃顶一言不发,把手伸进长袍深处,拿出一个红色的口袋。他把它放在柜台上,滑向拉布拉多犬。卡塔咬了一口袋子,吞了下去,答复了弗雷米亚未经扣问的题目:没有大拇指,她如何捡东西。秃顶瞥了一眼阿谁金属球,“另有别的事吗?”
一个玄色的拉布拉多犬,一个用磁铁做眼睛的金属球,另有一个没穿衣服的白叟走进了一家酒吧。除了前面的木制柜台和五把凳子外,这间酒吧没有其他家具。当弗雷米亚察看着这个房间的时候,柜台前面火光四起,一个年青的秃顶呈现了,他的袍子是火做的。
弗雷米亚瞪大了眼睛,“你杀了斯蒂奇!?”
弗雷米亚白叟站在空中,伸开双臂,仿佛在拥抱天空。一声嚎叫从他口中逸出,地底洞窟中的灰尘与身上的污垢仿佛都被他抛弃了。嚎叫持续了一分钟多才结束,弗雷米亚放动手臂,深吸了一口气。
弗雷米亚眯起眼睛。“这是威胁吗?让我们看看谁更强大:我,时候之神,还是你的法律者。”
“这是我的家!”狗说,“并且我是一条狗!你见过狗穿衣服吗?”
”打搅一下!”
弗雷米娅哼了一声,双臂交叉在胸前。“没错,我就是弗雷米娅。”
“你不晓得薯片是甚么?”卡塔眨了眨眼睛,给了弗雷米亚一个奇特的眼神,“那你总该晓得土豆是甚么吧?”
“这是我的家!”弗雷米亚的血管在头上鼓起,“我在睡觉前缔造了这个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