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仇敌这一阵进犯停歇的余暇,弗克从速扯着嗓子大喊。多谢阿谁该死的军需官,他总算还算是留下了一点东西没卖――这也多亏了练弓实在是不轻易,磨一根合格的箭更是不轻易――总之,弗克挑挑捡捡,总算是凑出了一百张能用的弓。
如果说投石索是贫民的兵器,那么弓就是高富帅的尖端用品。弓这类东西,不管是射程,精确度,又或者是对人的杀伤力,无一不比投石索要强很多。
但是这一次,仇敌仅仅是排成步地,抛投石子的投石兵就有三百个!
好不轻易比及这一波进犯畴昔,弗克终究能放动手来,抬起家子看着城墙外排成三排站着的对劲洋洋的投石兵,咬牙暗恨。
固然丢脸了点,用起来也很不便利,但总比脑袋被砸成大洞要强很多。
“筹办――举盾!劈面的进犯来了!!”
弗克几近都看到仇敌的营地里小石头都快堆成一座山了!
投石索的本钱近乎于没有,只需求两根皮带中间系一个皮郛,弹药更是到处可见的石子,并且能力不俗,是以饱受匪贼强盗的欢迎。
但是这一次分歧。
但是用来防备圣马洛这类既不麋集又没力度更没精度的射击充足了。
顺带一提,军需官是镇长的亲戚。
然后是第二点,他们的筹办严峻不敷。
“卧倒――”
“筹办――射击――!”
一半对一半的机遇,马格努斯可不想拿本身的命去赌。
“但是,王子殿下……”
但是最后,马格努斯还是挑选放弃。
因为他怕布列塔尼公爵是个判定的人。
仇敌有三百名投石兵,然后每一个投石兵的面前,都有着长宽各为一米的木墙。
圣马洛的城墙只是一层泥墙,只要三米高,即便不消任何的攻城道具,直接蚁附而攻也是一件简朴到不能再简朴的事。
起首,是仇敌的人数太多了。
一是布列塔尼公爵气疯了,直接点兵杀来;二是布列塔尼公爵反而不急了,就窝在南特堡中征召兵士,比及军队调集齐备了,再以雷霆万钧之势把马格努斯碾碎成渣。
……究竟上,马格努斯本身都在踌躇着。
畴昔所碰到的匪贼,不算他们的家室,只说能作战的男人,最多也就几十个,顶天了一百来人――这已经是相称了不起了,欧陆封建盘据严峻,有些小处所的领主,比方说男爵甚么的,说不定部下的武装力量还打不过他们呢!
是以,临时就如许吧,忍得住引诱,方才气干一番大奇迹。
圣马洛的守军如此不堪,确切是他没有想到的事。
不是描述词,就是那种实际意义上的,用数根木头制作,用麻绳捆在一起的木墙。
前面曾经说过,奥德加只对行军兵戈善于,是以圣马洛,这座能够称得上是不设防的都会,就仿佛是一个脱光了衣服跳艳舞的绝世美女,对奥德加来讲,再没有比这更大的引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