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远殇的决定,从未出错。
统统人都没想到,就是这么一个遥远小国,一仗便打了三年之久。
不知是不是错觉,李初阳仿佛看到那庞然大物几不成见地颤抖了一下,墨黑的鳞甲也模糊泛出光芒。但这动静实在过分藐小,乃至于那双碧瞳蓦地睁大收回吼怒之时,李初阳因没有思惟筹办而几乎失禁。
凌远殇将那颗头颅放在面前与本身平视,不由伸手去勾画那过分精美的眉眼,这才重视到,他侧脸上竟有一道淡淡的疤痕。
此时已没有几位诸侯吵吵嚷嚷着分别权势范围,顾琰心安理得地占有大半江山,与凌远殇隔江对峙。
所谓礼节品德,在胜利面前,不过是一纸笑谈。
文书官战战兢兢,直到凌远殇带人分开,仍不敢起家。肯定了室内再无别人以后,文书官才壮着胆量朝那纸上撇了一眼:
堂下的亲信向一边的侍从使了个眼色。侍从会心,上前低声叫了句主君,凌远殇并未回应。侍从还当是默许,便想伸手替他把那匣子翻开。
不知是否真的听到了他的话,碧色巨瞳中的戾气渐渐淡去,从凶暴变得苍茫困顿,终究回到了一开端时见到的冷酷无情。
文曲摊开掌心,不过是一枚火红色的鳞片,微微披发着异香。
文书官立即奉上纸笔,头也不敢抬。
就在阴力要将最后一点部分吞噬的时候,文曲才从袖子里取出一根看上去和麻绳无异的东西来,打了个简朴的套,在手中抡着圈子,对李初阳笑得暴露一脸白牙:“Hi,玩过套疯牛吗?”
李初阳听文曲把故事说到这里,忍不住出声扣问。“最后到底是谁赢了?这不利催的骨头又是谁留下来的啊?”
好笑他凌远殇十四岁起便挂帅出征,浴血疆场,不知斩落多少首级,肝脑涂地的场面亦是信步走过。现在不过戋戋一只人头匣子,竟让他凝睇很久,只是摩挲着那雕花黄铜扣,哪怕明知内里装的是谁的头颅,却迟迟不肯在这般景象下,见到他的脸。
他不吝倾国之力,半是拉拢半是强夺地娶了邻国公主,只为了占有对方境内充盈的矿藏。不过一年半载,国力大盛,今非昔比之时,他便将公主连同本身尚在襁褓中的亲生儿子用来祭旗,率先扑灭逐鹿中原的烽火。当时各方诸侯耽于吃苦,军马废弛,那里是凌远殇麾下精兵强将的敌手,一时候横扫五国,剑指帝座,若不是其他诸侯国中另有些人才,只怕那位天子也早就做了凌远殇剑下亡魂。
凌远殇将那头颅的下颌一捏,卸脱了颌骨,总算将手指抽出,指腹竟被它愣是咬下一块肉来。凌远殇干脆将笔墨推开,以血代墨,未几时便托付于文书官之手,“送去敌营,让顾琰亲身来接。”